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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股东有没有责任和义务(有限公司破产承包人承担什么责任)

admin1周前914

大家好,关于公司倒闭股东有没有责任和义务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有限公司破产承包人承担什么责任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有限公司破产承包人承担什么责任
  2. 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退出不退出有什么责任
  4. 公司破产认缴资本为零承担什么责任
  5. 公司欠税,股东有清偿责任吗?
  6. 股东已收回出资,但来在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还要承担股东义务吗
  7. 公司不注销对股东有什么影响

有限公司破产承包人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公司破产,承包人承担承包合同内约定的责任,同时要承担承包期间内产生的经济责任,承包期间产生的民间借贷,如果是承包人的行为,那么由承包人承担相关的还款责任,如果是企业法人的借款行为,与承包人无关也没有用在承包人所承包的经营范围内,那么就不需要承包人承担责任。

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你好: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退出不退出有什么责任

一、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

(1)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并非按照出资比例来享受优先购买权,完全由股东之间意定完成股权转让。

(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考虑到公司的人合性,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这里需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购买股份;

另外当出现多名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该考虑的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公司回购的情形

(1)对特定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减资

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减资,这意味着股东可以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三十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办理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3第12号)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部分股东减少其出资的,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们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流程,可以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四)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不退出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请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并且要符合上述三种特殊的情况。而对于收购的“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来确定。

公司破产认缴资本为零承担什么责任

这就是现在公司法修改后的问题所在,注册资本只是公司股东对外承担责任时,股东在期认缴的注册资本内承担有限责任。注册和实缴资本不能作为衡量一个公司实力的依据。

公司破产,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赔付责任的。按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欠税,股东有清偿责任吗?

1、公司欠税,股东没有清偿责任。

2、税务债务是公司债务。在公司法上,公司与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虽然公司是股东投资成立的,但是公司一旦成立,即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获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税务债务是公司的,不能要求股东偿还。

3、公司与股东的民事主体身份混同时,股东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就是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该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管理,股东就永远不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赚钱时,股东分钱;公司亏损时,股东不赔钱。即使公司欠下天文数字的债务,并因此而破产,股东已经分到手的钱,也不会被要求拿出来清偿公司债务。

股东已收回出资,但来在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还要承担股东义务吗

1股东已收回出资,但在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后,仍需承担股东义务。2因为出资收回并不等同于股东身份的撤销,股东在变更前已经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必须履行。3此外,股东在公司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必须认真履行股东的义务,才能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公司不注销对股东有什么影响

后果:

1、公司长期不经营,营业执照被工商局吊销。

2、执照被吊销,税费照样还得缴。

3、长期的税务零申报直接进入税务局的黑名单。

对法人的影响:

1、法人将进入法人黑名单,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

2、法人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税务不去注销的话,所欠税一直存在,而且还会产生滞纳金。到达一定程度会影响银行贷款、个人出国等。

对股东的影响:

1、如果注册资本未实缴,导致强制执行的。股东的信用都有影响,特别是在出入境和办理贷款方面,工商、税务与公安、银行等多部门联合惩戒,就是要让失信者无路可走。

2、2016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其中包括变更追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违规注销企业的清算责任人。

扩展资料:

公司注销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

人民网-税收违法“黑名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百度百科-公司注销

关于公司倒闭股东有没有责任和义务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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