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留下百万遗产的哥哥,不认“财产分配表”。法院裁定——-打印遗嘱同样有效。一份罕见的由电脑打印的财产分配遗嘱引发了一场数百万遗产继承纠纷案。遗嘱主人、孤独的老沈锡荣去世6个月后:沈锡荣71岁的哥哥沈以遗嘱无效为由起诉了包括侄子和侄孙在内的6个人。虹口区法院上周末作出一审判决,批准了电脑打印的遗嘱。法院认为,电脑打印也是一种写作方式,与别人的书有本质区别。
遗嘱是由电脑打印的
遗嘱的主人沈x荣是一个没有孩子的孤独老人。虽然早年有养女,但由于某种原因,他与养女解除了关系。晚年的一次意外交通事故,让沈x荣的身体比以前更差了。
2001年12月16日,即将住院做手术的沈x荣立了遗嘱,列出了“身后财产分配清单”,将自己的财产、股票、积蓄等数百万元一分为四,留给了已经断绝父女关系的侄子、侄女、侄孙、养女。《财产分配表》还明确规定:“我弟弟沈无权享有上述任何个人财产”。
去年2月下旬,沈锡荣去世后,亲戚在老人遗物的库存中发现了这张“财产分配表”,上面有沈锡荣的亲笔签名和存款日期,但所有内容都是电脑打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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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写遗嘱是指立遗嘱人自己立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处分死后的财产。如何立一份自写遗嘱?可根据以下程序自行书写遗嘱:(1)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2)遗嘱人须在其遗嘱上指明年、月、日及地点。(3)遗嘱人签名。(4)自写遗嘱如有变更、增加或删除,应在变更、增加或删除的内容旁注明变更、增加或删除的字数,变更、增加或删除的地方应单独签名..点击阅读
弟弟要求继承遗产
因为沈锡荣的大哥已经去世了,他的弟弟沈看到他是合法继承人,很不满意。他对六份遗嘱的继承人提起诉讼,包括侄子、侄女和孙子。原因是“财产分配表”是电脑打印的,而沈x荣生前根本不会操作电脑。所以得出结论,这个“财产分配表”是别人打印的,是代理遗嘱。
法院批准打印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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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法院上周末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可此遗嘱的合法性。法院认为,电脑打印也是一种写作方式,与别人的书有本质区别。
作为一个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沈锡荣应该对印刷文字是否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意志有所判断。原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沈锡荣有其他相反的意图,称原告主张遗嘱无效不被法院认可,原告主张继承沈锡荣遗产没有法律依据。
六名被告的代理人、李先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先奇在一审判决后认为,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遗嘱将采用计算机打印的方式书写,虹口法院将本人签名的打印遗嘱视为自写遗嘱,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