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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

admin2周前59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什么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有效吗
  2. 为公司贷款做担保人有何风险
  3. 投标保证金交多了,能否判定其投标无效
  4.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是利好吗
  5.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担保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6.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

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有效吗

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到第九条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看各自的过错程度,并且可能是按责任比例承担;核心法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第九条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为公司贷款做担保人有何风险

如果你为一家公司提供了担保,但是这家公司的贷款还不上,那么你就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你的个人资产要被银行变卖。

当然如果你担保的企业有资产,你可以在变卖资产偿还贷款后再跟他提起诉讼。

但在现实中,实际操作起来很难,因为银行会优先拍卖这家公司的资产。

投标保证金交多了,能否判定其投标无效

你好感谢邀请。

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好像没有哪一条有规定由于投标保证金交多了而应该判定其投标无效的。因此不管由于什么原因或者出于什么目的,多交投标保证金都应该是有效标书。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是利好吗

具体咱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A公司作为出卖人与B公司作为买受人一直有贸易往来,合作数年关系一直不错。

但好景不长,由于B公司扩张太快,资金链出了问题,原本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三个月账期到了,仍未支付货款。

后双方协商终止后续交易关系,对此前的货物交易账目结算。

B公司出具欠条,确认拖欠A公司货款50万元,约定六个月内付清,同时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公司作为担保人盖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C公司无董事会,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与B公司是同一人。因B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后A公司以B公司和C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及逾期利息,并要求C公司对于B公司的支付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例的争议焦点】C公司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样的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来了

一、本案中,全资子公司可以为母公司担保嘛?有什么法律障碍?

二、作为债权人,遇到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尤其是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应当注意什么来控制风险?

一、本案中,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具有法律效力

1、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法律障碍是《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我们认为本条规定并非认定担保合同效力的依据。该条款是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定,设立初衷是防止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但并非禁止或限制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在子公司有且只有一个股东,又没有董事会的情形,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其实是统一的,也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的现实可能性。

同时《公司法》中对一人有限公司设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全资子公司而言,在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时,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即便是存在损害全资子公司或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的可能性,公司或债权人也有权依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或者通过提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母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公司法》第十六条应当属于管理性强制规范,也就是说应当内外有别,在考虑对外债权时,即使担保不符合此条规定,也并不必然造成担保无效。同时C公司《章程》也没有特殊约定限制或禁止为母公司担保,更加证明债权人的善意注意义务已经完成。

二、作为债权人,遇到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尤其是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时间节点,2006年以前是禁止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2004年《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此后的公司法修改后,删除了该项规定。

2、注意子公司类型,如果是上市公司也不可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项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故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情形也是禁止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

3、如果是全资子公司,债权人必须严格审核子公司章程有无禁止或者限制为母公司担保的条款或者单独的禁止担保规定,同时如果子公司设立董事会,需要董事会出具书面决议通过该项担保,另外需要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4、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允许其全资子公司为其担保,但母公司自身必须公告。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担保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您好

1.你不用担心。如果被担保人真的无力偿债被起诉,对方是需要拿证据证明名字是你们本人签的。

2.如果没有出现无力偿债的问题,就更不用担心了。

谢谢更多法律咨询,欢迎关注。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

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到第九条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看各自的过错程度,并且可能是按责任比例承担;核心法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第九条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关于什么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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