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为:有双方的签名、或一方在事后追认以及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了,也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一、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1.如果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共同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举债方也认可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首先由举债方证明存在夫妻借款合意或所借款项已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举债方不能证明夫妻双方具有举债合意或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非举债方对此两项内容举证充分的,举证责任转移给债权人,若债权人能完成其举证责任,应当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应当认定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
二、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清偿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找法网提醒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