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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被刑事拘留(治安案件精神病人必须鉴定吗)

admin2周前1090

大家好,精神病人被刑事拘留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治安案件精神病人必须鉴定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精神病人被刑事拘留和治安案件精神病人必须鉴定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治安案件精神病人必须鉴定吗
  2. 王某文和张某被刑拘,阿里女员工周某可以向两人主张精神赔偿吗
  3. 拘留10天一般犯什么事
  4. 对人造成轻伤害之后被刑事拘留,这种做法能被判刑吗
  5. 身体有重病能拘留吗
  6. 你们知道的精神病人后来怎么样了
  7. 打死、打伤精神病人是犯法吗~~

治安案件精神病人必须鉴定吗

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应当进行鉴定,属于精神病人的不执行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王某文和张某被刑拘,阿里女员工周某可以向两人主张精神赔偿吗

简言之,此案真是让人雾里看花。女的不同意,为何要同意让别的男人持房卡?房间内又无监控,怎证明两位男的实施强制猥亵?丢了内裤,避孕套未启用,就可证明没发生性关系?扑朔迷离,真让人看不懂!

拘留10天一般犯什么事

拘留十天一般的犯罪行为是治安处罚,打架斗欧扰乱了社会治安管等等,治安处罚条令是改革开放后的一种新型管理,是一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条款处罚衣据,毛泽东时代分为政治犯和刑事犯,这个政治犯就是语言犯罪分子,现在这个用的很少了。

对人造成轻伤害之后被刑事拘留,这种做法能被判刑吗

不会被判刑,对方受伤很轻一般是民事赔偿。

身体有重病能拘留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不予拘留和不执行拘留的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治安拘留身体有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扩展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你们知道的精神病人后来怎么样了

说说我知道的两个精神病吧,一个是先天性精神病,一个是后天患病!

这位先天性精神病患者是我们村著名的“祸害”,可以说十里八乡没有他得罪不到的地方。现在已经失踪多年,死活未知。

他没失踪以前,那时候他妈还活着,一共兄弟三人,他是老二。靠着吃药控制他的病情,这人很聪明,会算数、会唱曲、而且只要是别人交过他的东西,他都能够很快记下来,当然这是在没犯病的情况下。

犯了病,谁也控制不了他,谁说话也不听。现在如果活着的话,得有60来岁了,那时候家庭条件不好,住在一个破旧的土胚房里,他妈照顾他,犯上病来砸盆子砸碗砸锅,反正能砸的全砸,嘴里哭天喊地的吼骂,最主要的是犯上病喜欢到处跑,给他们家惹了很多事。

1祸害别人家种的大棚,那时候是用塑料布盖得棚,他用以前上学时用的那种小刀给人家划上一道长长的大口子,弄出去卖钱花。

2喜欢坐车,自己跑出去不管去哪的车,都会上去。因为有病,很多人都知道他,不让上就砸车,曾经逃票还跑去过北京。

3经常惹事,被众多人找到家里。有时候鼻青脸肿的回来,有时候被派出所送回来,反正在家的时候远没有在外面的时候多,抽空就跑出去惹事。

因为他,他们家里没少花钱。他大哥早期是养奶牛,后期开的屠宰场,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只要他惹事他大哥就得破财,那时候他妈活着,为了顾及这精神病的老二也是煞费苦心了,直到老太太去世,家里人就没有管他的了。从那以后,跑了出去,已经有10年左右了,听说在湖南那边传来过信,但是家人没有再把他弄回来,到现在生死未卜!

而下面这位,听村里的老人说“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受到某些刺激而得的精神病,家里人拉他回去都不回,就是靠着在这十里八村要饭讨生活,一要就是几十年!”

这位呢,现在已经被当地的政府部门安排到了敬老院。

他呢,不坏也不傻,要饭要了30来年,现在岁数也得有小60了,个子很矮没有一米六,是个哑巴。

我记得小时候,看到他人们都会去逗他,他常年在我们这边的几个村里转悠,只要有结婚办喜事、孩子生日等这样的人家,喇叭一响,他就屁颠屁颠的往那跑,主家看他可怜就会给他喜宴剩下的肴货,挖上满满的一大碗让他吃。

那时候农村都在场地里打粮,小麦的麦秸堆成一堆,他就在那里面过夜。平时人们还都送他旧衣服,自己再捡点,一年四季就这么过来了。主要是这么多年都没见过他生病,用的那讨饭碗脏的都不如平时人们养狗的那盆子。满身脏的直接没人养,脸上的胡子长的里面都有草、口中的牙乌黑、头发长的像狮子,咋一看你能吓一跳。

很多人问他为啥不回家,他又不能说话,总是在那用手比划,嘴里哼哼的冒粗气。听村里的老人说“他们家离我们这不远,家里人也来找过他。拉他上车,嘴里哼哼死活不上,而且反抗的非常厉害,拉的厉害了就拿地上的砖头反抗威胁。这么多年硬着拉他回去两次,不几天就跑回来!”

随着国家对于这方面人士的照顾救助,他也成了被照顾的对象。几年前,听说是我们这边的政府部门把他安排去了敬老院,到底是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反正已经好几年不见他的人影了。

精神病患者也是我们国家一大危险群体,这样的人不止是对于家人有威胁,对于社会也是一大要害群体。主要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实施的一些行为,给家里人或别人造成的伤害,完全没有理性的思维,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所以,生活中人们对于这样的人还是离得远一点,不要去刺激他们、招惹他们、伤害她们,万一把他们激怒,后果不堪设想。

打死、打伤精神病人是犯法吗~~

要看打伤的程度,轻微伤,治安拘留罚款,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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