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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变更抚养权有什么利弊)

admin3个月前40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变更抚养权有什么利弊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离婚后,因不得已的原因将孩子给了前夫,现在想起诉变更抚养权,对孩子好吗
  2.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3. 变更抚养权有什么利弊
  4. 离婚6年后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5. 变更抚养权和争夺抚养权的区别
  6. 法院已将抚养权判归一方的,是否可以变更
  7.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孩子多大可以变更

离婚后,因不得已的原因将孩子给了前夫,现在想起诉变更抚养权,对孩子好吗

律师费自己和律师协商,没统一标准起诉至少提供起诉状,另外根据起诉状内容提供对应证据比如你适合抚养的收入、居住等相关证据,或者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律师费自己和律师协商,没统一标准起诉至少提供起诉状,另外根据起诉状内容提供对应证据比如你适合抚养的收入、居住等相关证据,或者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变更抚养权有什么利弊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6年后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您好,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保护子女利益是其基本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都应该考虑这一基本原则,只要是对子女有利的,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就是说,由谁抚养子女好就由谁来抚养

变更抚养权和争夺抚养权的区别

区别是

1.变更抚养权,是指之前已经约定或者经法院判决了抚养权已经有了归属,只是因为一方要求将抚养权变更到另一方

2.争夺抚养权是,抚养权还没有归属,离婚以后两人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通过诉讼或者协调的方式争夺抚养权,这时候抚养权还没有归属

法院已将抚养权判归一方的,是否可以变更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法院已将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判给了一方,是否能更改的这个问题。是人都知道,凡事不可能是绝对的,就没有不能更改的话题。要是法院裁决的案子不能更改的话,岂不存在冤假错案,受冤者无处可了伸了吗?这是永远不可能的。

只是说法院在审理一般的民事离婚案件中,裁决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归男方或者是女方,都会依法根据实际情况,谁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使孩子能在固定的生活中健康快乐的成长,就会把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判给谁的,轻易绝对不会更改孩子的抚养监护权是有的。

如果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不尊重法律的规定,无理拒绝和剥夺了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抚养孩子和探视孩子的权利。同时,又阻挠和剥夺了孩子探视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的话。这就属于违法的侵权行为,另一方完全有权利将对方告上人民法院,要求更改孩子的抚养监护权。

如果有孩子抚养监护权的一方,由于重大疾病,或者是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造成丧失了体力的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话。对孩子的抚养就失去了保障,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培养是极为不利的。另一方要求更改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在法律上能够成立,法院依法也会变更孩子的监护抚养权的。

如果有孩子监护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的监护和抚养没有尽到责任。或者是因为又组成了家庭,对孩子进行虐待,只要有证据和铁的事实。另一方也完全有权利将对方告上当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要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只要法院审理认定事实存在,法院就会支持的。

还有的就是,孩子已经完全拥有了表达自己愿望的能力,愿意跟父亲生活,或者是母亲生活。法院依法会考虑孩子的意愿,也会更改孩子的抚养监护权的。

总之,既然离了婚,最好能给孩子一个安定的学习环境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不能因为父母恩怨继续,搞拉锯战,再嫁祸在孩子的身上,是绝对不可取的。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孩子多大可以变更

孩子10岁就可以依据孩子的意愿重新变更抚养权。

关于本次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和变更抚养权有什么利弊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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