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去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话,一般要到银行去进行办理,如果仅仅是房产抵押而不需要贷款,可以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签订协议,那么私人房屋抵押协议有效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私人房屋抵押协议有效吗
如果房产抵押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或者国家利益,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是有效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
(一)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各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目前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工行办理质押贷款)。
(二)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三、房屋抵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抵押人(甲方):代表人:抵押权人(乙方):代表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九条 违约责任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综上所述可知,如果房产抵押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或者国家利益,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是有效的。在现实生活中,抵押是一种重要的债务担保方式,将房产抵押给私人也是可以的。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私人房屋抵押协议有效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