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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出了工伤事故怎么处理好(包清工带人干活出了工伤事故)

admin3个月前41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工地出了工伤事故怎么处理好的问题,以及和包清工带人干活出了工伤事故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工地工伤是怎么处理的,要走那些程序

1、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3、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7、(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8、(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9、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0、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1、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2、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3、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建筑工地出现工亡怎么处理

1、如果工地出现工亡事故,应该立即停工并保护好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并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复施工。

2、同时,施工单位应该将事故上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受害方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

3、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三、农民工在建筑工地造成的工伤,应如何处理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四、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

1、答:关于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这个问题,我认为找以下部门最有效。

2、首先,发生工伤事故,看看有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缴纳,立即找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找单位申报工伤。

3、其次,如果不行,就报所在地的安监部门。请他们协调解决。

好了,关于工地出了工伤事故怎么处理好和包清工带人干活出了工伤事故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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