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赠与公证但未过户,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未办过户手续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公证和未转让的房屋赠与一般被认定为有效。房屋赠与合同一经公证,赠与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未经法定注销不得收回房屋。捐赠人强行收回房屋的,受赠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请求捐赠人交付捐赠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捐赠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