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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二年(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admin1周前63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死刑缓期二年这个问题,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等于无期吗
  2. 死刑立即执行我明白,缓期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是2年后再执行吗
  3. 死刑缓期2年执行,最长要做多少年牢
  4. 死刑缓期2年该怎么理解是过2年后再行刑的意思吗
  5. “死刑,缓期两年”到底是什么意思
  6. 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7. 什么叫“死缓”,死刑缓期2年执行,真的会被枪毙吗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等于无期吗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等于无期吗?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对于那些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又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的特殊处理方法。

得到这个判决结果的犯罪分子,会送到监狱执行(普通死刑立即执行的不必送监狱,一直关在看守所,最高院核准后提出执行死刑即可)。在这两年的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就会改判成无期徒刑(今后表现好的话还有减刑机会),这是90%以上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结果。

另外,根据情况的不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还有可能得到以下几种不同的结果。

第一种情况,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所谓情节恶劣,一般是指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例如,越狱,故意伤害同犯和警察等等。

第二种情况,故意犯罪,但是情节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也就是情节轻微的犯罪活动。例如越狱未遂等。这种情况不会执行死刑,但是也没什么便宜赚。一般是将缓期执行的考验期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实际上这种情况相当于加了两到三年刑。

第三种情况,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考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重大立功表现,例如举报制止其他罪犯的刑事犯罪,经查属实的等。

第四种情况,一些特殊的罪犯,如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在终审判决时,会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类似这种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属于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有重大立功行为),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这样处理,实际上是对于累犯和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的一种震慑行为。

第五种情况,改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种情况一般是贪污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例如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白恩培受贿2.47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其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的量刑。

死刑立即执行我明白,缓期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是2年后再执行吗

这个问题简单,死刑马上执行没什么说的,但如果死刑缓期两年这个人基本就死不了了,意思就是是死刑,两年后执行,而如果这个人两年内没有在犯法等不良问题且表现很好就不再执行死刑也就是改无期了,基本就保住命了,想想一个判了死刑的人肯定是在监狱里,在监狱的两年他也没有机会再犯法了,所以只要缓期基本就死不了了

死刑缓期2年执行,最长要做多少年牢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回答,一部分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之前判处死缓的和公布之后判处死缓的。而且你问的是最长做多少年,那这就不好回答了,我先回答你最少做多少年。

在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之前,判处死缓的经过两年缓刑期后,可以改判成无期徒刑,在经过两年考核期后,可以改判成有期徒刑十八年到二十年,取决于你在这两年里获得的奖励是什么,如果改判成有期徒刑十八年,那么最快的在刑期过半后,即九年多点以后就可以刑满释放了,这样加一下理论上死缓十三年就可以刑满释放,但是死缓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在看守所的时间是不计入考核期的,一般都有一到两年时间,还有各个考核期结束上报减刑的时候有个间隔期,所以基本上在2011年以前,减刑好的或者说有你知道的背景的死缓罪犯,十五年多就可以重回社会了。

在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之后,规定了死缓犯人在监狱时间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各考核期间隔延长,限制减刑等多个新政策,判处死缓的犯人估计没有三十年是不会出来的!因为至今还没有那之后判处死缓的犯人释放,所以到底要做多少年不太好说,理论上得三十年以上。

至于最多做多少年,那就更不好说了,抗拒改造,总犯错误扣分,该减的刑期减不掉,打架或者有其他狱内犯罪行为的还会加刑,那就要多少年就多少年了!

死刑缓期2年该怎么理解是过2年后再行刑的意思吗

死刑缓期2年该怎么理解?是过2年后再行刑的意思吗?

所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使我国独有的一项刑事法律制度。对于那种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但是还不是必须执行的那些犯罪分子留下一个活命机会,如果两年的考验期没有犯罪,就改判无期徒刑,如果再考验期内有新的犯罪、情节严重,那么就裁定执行死刑。因此可以说,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99%的不会被真的执行死刑。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会有五种不同的结果。

第一种结果:一般情况,两年后减为无期徒刑。

两年考验期满,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以后有符合减刑的情形可以继续减刑。

第二种结果:考验期内重大立功的,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两年考验期内,没有重新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行为(例如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犯罪、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犯罪等),两年后减为有期二十五年徒刑。

第三种结果:故意犯罪,自寻死路。

两年考验期内,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例如煽动暴乱、暴力越狱、故意伤害等),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第四种结果:故意犯罪,缓期归零。

两年考验期内有故意犯罪,但是尚未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一种相对于第一种,相当于两年考验期“赠送”了,要重新考验。

第五章结果:涉黑涉恶惯犯累犯,限制减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种情况,属于对恶性犯罪分子的一种vip待遇,即便是将来不执行死刑,减刑也会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前边介绍,可以说,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最后被执行死刑,那纯属自己找的。

“死刑,缓期两年”到底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所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实际上是对于那些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又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作出的一种判决。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考验期为两年,两年后如何处理,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两年考验期内认罪伏法,积极改造,没有新的犯罪,两年期满监狱会将减刑意见报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情况属实的话,会减为无期徒刑。这种情况占总数的95%以上。

第二种情况,如果两年考验期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以下几种情形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a、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b、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c、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d、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e、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f、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g、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其中,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第三种情况,两年考验期内,如果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种情况非常少见。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越狱事件中的罪犯董佳继。

该犯1999年因犯盗窃罪被山西省大同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他又先后在大同、凉城、集宁盗窃20起,抢劫3起,涉案金额约35万元。2003年12月20日,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翌年5月8日,董佳继被投送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关押。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四犯杀害了当班民警兰某某,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三道关卡,被值班民警的怀疑时将其打伤,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同年10月20日,4名逃犯一人遭警方毙命,3人遭捕。法院次年7月,一审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维持原判。2010年9月28日三犯被执行死刑。

第四种情况,对于故意犯罪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未执行死刑的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相比,实际上等于加刑两到三年。

第五种情况,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的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说,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99%是不会被真正判处死刑的,除非他自己不想活了,在两年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

什么叫“死缓”,死刑缓期2年执行,真的会被枪毙吗

“死缓”就是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我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于被判处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強奷、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以上规定,判“死缓”的罪犯在两年后不一定执行死刑。

文章分享结束,死刑缓期二年和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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