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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评审(在中心工作能说在财政局工作吗)

admin3周前1161

其实财政投资评审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属于财政局吗,在中心工作能说在财政局工作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财政投资评审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目前状况怎样
  2. 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面试预算,一般会提些什么问题没有学过建筑,要做些什么准备
  3. 财政评审管理规定
  4.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属于财政局吗,在中心工作能说在财政局工作吗
  5. 请问去财政局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需要具备哪方面的知识
  6.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竣工评审报告能否做为财政拨款依据还是需要审计部门的工程审计结论
  7. 未进行财政评审违反什么规定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目前状况怎样

财评中心全称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是隶属于财政局负责本级涉及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算评审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在地市级以上基本上是参公性质,县区受机构和编制限制多数被列入公益一类,以纯事业性质承担财政性项目行政评审职责。财政局下属的类似机构还有很多,比如预算编审中心、采购办、国库支付中心、预算绩效评价中心、非税收入管理中心等,此前都是参公性质,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明面上被剥离的行政职能,由局改中心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比如国库支付局、非税管理局,人员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变,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实际上还是原班人马在干活,换汤不换药。其中,财评中心就是这种情况。

目前,该中心已经由参公转公益一类,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处理,原来是参公的,在单位改制后继续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与公务员无异,但在晋升上受单位改制没有岗位等因素影响,短期内会受阻,下一步的方向是逐步分流消化。新进人员统一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设置岗位,不再参公,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后晋升按照各自岗位分别以职员等级和职称等次晋升,不再享受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待遇。

不过由于财评中心多少都具有行政审批职责,改革后单位变成了公益一类很难名正言顺从事相关职责,部分地方拟将财评中心上报省级机构编制部门重新申报审批为参公管理单位(重新申报审批参公的必须是原参公范围内的单位,原来不在其列的不接受申报),是否能核准有待进一步明确。

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面试预算,一般会提些什么问题没有学过建筑,要做些什么准备

一般就提,你对财政评审的了解,如财政评审的职能,和一些预算结算取费,熟悉软件的程度!和你个人的情况

财政评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行政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委托其所属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其中,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国内公开招标产生。

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三)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四)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五)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七)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八)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九)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十一)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十二)其他。

第五条财政投资评审的方式: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评价与审查。包括: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评审和对项目预(概)算及竣工决(结)算进行单项评审;

(二)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三)其他方式。

第六条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

(一)财政部门选择确定评审(或核查,下同)项目,对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下达委托评审文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建设(或代建,下同)单位配合评审工作;

(三)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按委托评审文件及有关规定实施评审,形成初步评审意见,在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评审意见;

(四)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意见签署书面反馈意见;

(五)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报告;

(六)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批转)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七)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批转)文件及处理决定执行和整改。

第七条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指导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确定并下达委托评审任务,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三)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投资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关系;

(四)审核批复(批转)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

(六)根据实际需要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投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

(七)按规定向接受委托任务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支付评审费用。

第八条项目主管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工作;

(二)涉及需项目主管部门配合提供资料的,应及时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对评审意见中涉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内容,签署书面反馈意见;

(四)根据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批转)意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和整改。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工作,及时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对评审工作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具体格式见附件);逾期不签署意见,则视同同意评审意见;

(四)根据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批转)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财政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评审工作量不应低于60%;

(三)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项目,不得使用聘用人员;

(四)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告;

(五)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六)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

(七)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

(八)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九)未经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批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

(十)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经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批准,因评审业务需要,评审人员可以向与项目建设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相关情况,依法向金融机构查询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有关银行帐户资金情况。

相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查询工作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对评审意见的批复和处理决定,作为调整项目预算、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依据之一。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属于财政局吗,在中心工作能说在财政局工作吗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属于财政局的下属单位,二者的关系简单说吧:老总是投资项目的决定人(财政局),而助理是分析、评估能不能投资的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我想只要有能力或是关系应该可以进财政局。人们都喜欢人才,害怕有靠山的人。

请问去财政局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需要具备哪方面的知识

1.去财政局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需要具备的知识有很多,比如要有一定的财务知识、投资风险意识、财政有关的知识、熟悉评审中心工作的流程等。

具体的可以在实际的工作中慢慢学习,而且财政局一般都会安排老人带新人,也可以跟所带的师傅学习有关的知识。在财政局工作,对专业技术资格没有要求。而且公务员身份,待遇也不会和职称挂钩。

2.但如果往业务深度发展,可以根据岗位选择:

一是报考会计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财政局大量都是会计岗位;二是造价师之类,投资评审中心急需这类专家;三是资产评估师,熟悉产权交易可从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等。

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扩展知识:

财政局评审中心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一)接受政府和财政局等综合经济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投资政策等有关课题的研究。对一些较有争议项目的前期可行性论证进行复审,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信息资料。

(二)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算审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等签署审查意见。

(三)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评估咨询及后评价工作,为财政局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基础上建成后效益评价。

(四)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

(五)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业务,为政府提出投资政策建议,进行财务管理软件开发,承办投资财务管理培训。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竣工评审报告能否做为财政拨款依据还是需要审计部门的工程审计结论

地方不同,对于工程结算审计的单位也不同,现在大部分的竣工结算都由审计局进行,但也存在部分是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的,他们出具的结算评审报告都可以作为财政拨款依据的。

未进行财政评审违反什么规定

政府投资(使用财政资金)项目,第一种情况,如果标的价格需要招投标的,财政评审是第一步啊,不进行财政评审就无法获得经政府认可的清单和控制价,也就无法招投标,无法确定施工方,所以就谈不上施工了。

第二种情况,不需要招投标的,没有获得认可的清单和控制价,国库集中支付或者财政资金专户没有获得财政评审中心的拨款认证也不会拨款,不然就违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规定。

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属于财政局吗,在中心工作能说在财政局工作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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