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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新规定(山东检察院醉驾纪要)

admin2个月前29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新规定的一些知识点,和山东检察院醉驾纪要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3统一醉驾不起诉标准山东

1、据《刑法》显示,醉驾可定为“危险驾驶罪”,即便检察院不起诉,还是会进入档案的。不起诉只是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种决定。

2、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显示,醉驾会吊销其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只要醉驾被查获,处罚通知书一旦打印,数据就会进入省数据库,并且醉驾记录也会进入档案。据《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显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150mg/100ml以下的,并且没有该规定第五条情形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二、山东省醉驾最新政策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山东检察院醉驾不起诉标准

1、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来说,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汽车,无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2、酒精含量在170mg/110ml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3、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无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四、2023年山东醉驾不起诉标准新规定

1、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来说,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汽车,无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2、酒精含量在170mg/110ml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3、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无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五、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意见发布时间

其实我国各省市的检察院,在当地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出了一些醉驾案件的特点。因此在针对醉驾案件的侦办和量刑过程当中,山东省检察院提出了一些比较有前瞻性和宏观性的意见,对于醉驾的惩治活动是有一定的决定性的作用的。

六、山东检察院2023对醉驾的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本次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新规定和山东检察院醉驾纪要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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