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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损毁后合同责任该由谁承担呢(房屋损坏合同)

admin1周前552

房屋损毁后合同责任该由谁承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未交付的,由出卖人承担,若交付后损毁的,则由买受人承担。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的,可以退房的情况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是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的。

一、

房屋损毁后合同责任该由谁承担

  房屋损毁后合同责任该由谁承担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房屋损坏的风险由出卖人在房屋交付前承担;

  2.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转让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损坏和损失的风险由出卖人在交付使用前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收到出卖人的书面交付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房屋损坏和损失的风险自书面交付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吗

  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的。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入住后,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要求退房: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

三、

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检测

  房屋质量问题找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部门检测。其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赔偿依据。 如果可以修复,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公司负责修复,如果没有办法修复,可与开发商公司解除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后退回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公司的责任。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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