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行为鉴定标准是,根据具体的伤情情况可以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其中,有使人肢体残疾、惠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等损伤的,可以鉴定为重伤。
一、
人身损害行为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行为鉴定标准如下: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二、
人身损害是什么
人身损害通常是指行为(侵权人或侵害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方面的伤害,或者形了障碍的情形与结果。人身损害的类型包括: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等等几种类型。
三、
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及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及标准是致伤未致残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找法网提醒您,致残的,赔偿伤残补助金和辅助器具费及确定伤残等级的鉴定费;致死的,赔偿死亡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