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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有一群很恶心的亲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 子女离婚,亲家还能正常来往吗
- 离婚,儿媳对公婆还有没有赡养义务
- 离婚后,怎么称呼对方父母
- 男人冲动易怒,爱打老婆孩子该离婚吗
- 离婚诉讼中,一方发现审判人员中有对方的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时应该怎么办
- 破坏别人的婚姻并挑拨别人离婚的人,是怎么想的
有一群很恶心的亲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奶奶出殡的前天下午,在灵堂前,妈妈和姑姑厮打在一起。妈妈被咬伤胳膊,姑姑被拽掉一把头发。从此,我退了家庭群,拉黑了姑姑。
爷爷偏心叔叔,看不起爸爸。在爷爷的“带头”下,爸爸这边的亲戚,一直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尤其是嚣张跋扈的姑姑。
大暑天,妈妈怀孕8个月。妈妈干完活刚回到家,姑姑指着她说:你还不去做饭,想饿死我们啊?
妈妈大着肚子,活也没少干,凭什么?
爸爸心疼妈妈,自己钻进了厨房。其他人在风扇下乘凉、聊天,一副岁月静好的画面,好不热闹。
我上初中时,正好路过姑姑家。放学回家的路上,天快黑了,又下起大雨。我在逆风中用尽力气瞪着自行车,到姑姑家里避雨是我当时最大的渴望。
刚到她家门口,恰巧碰到姑姑出来关门。我刚要张口,姑姑“砰”的一声,把大门关上了。我站在雨中,泪水和着雨水,肆意地流。
我高烧不退,大病一场。从此,我再也没去过姑姑家。
奶奶腿部手术后,生活不能自理,由孩子们轮流照顾,每家照顾1个月。
妈妈去做甲状腺手术,正好轮到我家照顾奶奶。爸爸和姑姑商量:姑姑照顾2个月,妈妈术后,我家再照顾2个月。
姑姑说:这是你家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天下午,安顿好住院的妈妈,爸爸回到家,远远地看到,奶奶一个人孤独的,蜷缩在门口的石台上。
爸爸又气又恨:再怎么说,那是亲娘啊,当即拨通姑姑的电话,骂了一通。
姑姑“理直气壮”地说:是我把娘送回去的,我那么忙都没让她走着回去,还想咋地?
人的脸皮厚到一定程度,可以六亲不认啊。
奶奶出殡的前天下午,她生前的至亲们,除了爸爸出去理事,都在灵堂。这时,姑姑拿起妈妈的水杯,喝了一口,随即又往水杯吐了一口。
妈妈看到后怒问:我的水杯,你想干什么?
姑姑轻松地说:吐的就是你的水杯。
妈妈实在忍无可忍,拿起姑姑的水杯扔了出去。姑姑见状,拽起妈妈的衣角,就要抡拳头。妈妈顺势拽着她的头发,姑姑动弹不得,抱着妈妈的胳膊就咬,留了几个血牙印。
肉体的疼,加上这几年的委屈,让妈妈使劲拽下了姑姑的一把头发。
平时和姑姑沆瀣一气的人们,此时却倒戈,齐刷刷的帮起了妈妈,纷纷指着姑姑的不是。自知理亏的姑姑,哭着离开了灵堂。
晚上,得知妈妈的待遇后,爸爸说:我们仁至义尽,亲情到头了。我在家庭群里发泄一通,竟无人出来对峙。发泄完后,我退掉了没有任何亲情,只剩虚伪的群,并把姑姑一家人拉黑。
随后,我收到了婶子的私信:孩子,你姑做得确实太过分,你也别伤心,我们都是向着你们的。
我看着信息,竟没有一丝的感动。好听的话,谁都会说,但不一定谁都爱听。再说,你们早干嘛去了?
我留给姑姑的最后一句话:你死了,我都不会踏进你家半步。
我这么做,过分吗?遇到这么恶心的亲戚,你会怎么做呢?
子女离婚,亲家还能正常来往吗
这要看亲家在儿女结婚之前是什么关系,有不少亲家,在儿女结婚前就是好朋友,儿女的结缘是通过父母,这种情况,如果子女离婚,看的开的父母,还会继续交往,毕竟那都是子女的事。
大部分亲家相识,都是因为子女结缘而认识的,他们在子女结婚前,与亲家根本就是陌生人,这种情况,如果子女离婚,最好不要继续相处,也没有相处的必要了。
还有一些亲家,他们除了在子女订婚结婚时见过面,再也没有其他交往,子女们离婚,他们都是各自劝说各自的孩子,彼此之间,基本都是通过子女的描述,才对亲家有所了解的,这样的亲家,别说继续交往,过几年可能见面都不一定认识了。
总之,亲家之间,还是少交往一些最好,无论以前什么关系,如果子女离婚了,能不交往尽量不交往吧!
离婚,儿媳对公婆还有没有赡养义务
既然已经离婚了,从法律上来说,前夫的父母也随着,变为你的前公公、婆婆了,你与原来这个家,除了儿女和原来家庭有关系外,你跟这个家丝毫没有任何关系,为此压根儿就不存在,对原来的公公、婆婆有赡养的义务和责任。
但话说回来,你们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离婚了,但你和原来的公公、婆婆平时互相关系处理得很好。
如果你离婚后,在自己经济条件尚好,在自愿原则下,可以去看望俩位老人,给一些经济相助还是可以的。不当请指教!
离婚后,怎么称呼对方父母
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角色转变成了前夫、前妻,从法律角度上说,已没有了关系,但从社会关系和人情关系来说,却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许多关系!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朱华就出外开始了打工生漄。在离家四百公里的另一个城市,和同是打工的前妻李琴认识并相恋了。
李琴的家在市效,自然条件比朱华家好。她家共有四兄妹,三个哥哥。她既是独女,又是老幺,从小被父母、哥哥宠着惯着,所以,是不会远嫁的。
朱华因为在青春懵懂期,受过“情伤",也想远离原生地。加之那个年代的婚姻关系大多是实用性大于情感基础,情感的产生寄望于婚后有了孩子。于是便把户口迁到了李琴处,并很快就结了婚。
虽然户口迁到了老婆那里,但并不是上门女婿,按风俗夫妻是不能住在娘家的。两口子就在娘家附近,租了三间房,过起了新鲜的小日子!
被父母、家人过分宠爱的女孩子,大多不会有好的婚姻。
婚后,夫妻之间的矛盾开始了!
如果朱华不在家,李琴从不作饭。一到饭点,就回娘家去了,(三分钟距离)
老娘和三儿子一家一起生活,年轻时是出了名的能干人,五十岁左右死了丈夫,几个儿子的婚姻大事都是她一手操办。儿子儿媳之间产生了矛盾,她一定要认定是儿子的错。对儿子嘴里骂着,藤条抽着;对儿媳好言劝着,帮着把泪水揩去,哄着儿媳露出笑脸为止。老娘在一大家里,是绝对的权威者!
李琴回娘家吃饭是常态,在自家吃饭,反而成了稀奇事!
朱华买了两条小猪放在圈里,到年底居然长到了300多斤一条。但是,饲养过程全是老娘在操作。每天清晨,院子里会有"咚"的一声响,那是老娘背来了切好的猪菜,倒在院里拌猪食的竹筐里的声音。老娘把朱华买回的饲料,按比例放在猪菜里,用粗糙的双手拌匀,李琴只是按时倒在猪食槽里就行了。
有很多次,因为清晨老娘倒猪菜那"咚"的一声,会惊醒处于梦中的李琴,她会恨恨地嘟囔:“自己睡不着,就来打扰别人睡觉了!"朱华很无语,理解不了老婆对自己老娘的这种态度,便每天早起,一边做早餐,一边等待老娘背猪菜来,以便于接住她背上的背篼,不发出"咚"的那一声!
每年每季,到了耕地耙田时,老娘提前吩咐她二儿子:“先把你妹妹的土地平整好,朱华不会弄!”二儿子会立即放下自己的活,乐呵呵地先给妹妹、妹夫干。
田地不多,但工序不会少。往往老娘顶着烈日在田地里为女儿女婿劳作,李琴却在屋里看电视!儿子儿媳有时看不过,会小心翼翼提醒老娘注意身体,不要太劳累,老娘会怼回去:"你妹妹家的事,我会管到自己动不了!"
一年后,李琴生下了女儿。朱华的父母从老家来想帮忙照顾儿媳坐月子。在出租房里,因父亲说了一句:"你们应尽快修一处自己的房!"
仅仅是这么一句话,不知触碰了李琴的哪一根神经,导致她一阵大骂:"你儿子是外地人,在这里没有烟锅子大一砣土,房子修哪里?你们能出多少钱?地皮还没有踩热,就想修房子,不知道自己是哪个庙里的鬼吗?"
第二天早上,朱华父母就回家了。临走时,朱老汉拍了拍儿子的肩头,没说出一句话。朱妈两眼流泪,一直在哽咽,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经过这件事,朱华心里就有了疙瘩。有时想和老婆和风细雨沟通一下,可几句话就相互呛开了,跟本无法沟通。请老娘和几个舅哥劝解,也没效果,劝朱华忍让一点:她心里没啥,就是脾气不好,过几年懂事了就好了!
女儿四岁时,夫妻关系不见好转,朱华觉得心里实在太累,整个人都快崩溃了,通过协商,终于离婚了!
他争取到了女儿的监护权。离婚当天,他就带着女儿回了老家!
斗转星移,一晃十年。朱华又另娶一妻,并育有一子。
一天,突然接到前三舅哥打来电话,说老娘病重,特别想看看外孙女。现任妻子立即把银行卡交给朱华,叫他连夜开车带着女儿去探望老娘。深怕赶不急,让老人留下遗憾,并再三叮嘱要给几个舅哥买礼物!朱华深情地看着妻子,并轻轻地搂抱了一下。在妻子"注意安全"的叮嘱声中,带着长成漂亮大姑娘的女儿,去看望前岳母去了!
忘了说明,现在补充。前妻当地的风俗是:称岳父岳母为干爹干娘,称女婿为干儿子!
朱华带着女儿来到干娘床前,双膝下跪,向干娘行了干儿子之礼,又叫女儿跪下,行了外孙女之礼!
干娘拉着外孙女的手,眼泪汪汪,干瘪的嘴唇,反复念着:我的乖孙女!我的乖孙女!我的乖孙女!
朱华巡视周围,正要开口,前大舅哥轻声说道:她已有三年没回家了,还没有成家呢!
干娘仍拉着外孙女的手不放,但开始数落前干儿子了:你娃不讲良心,我为你们做了那么多事,吃了那么多苦,你应该不看僧面看佛面,多忍让点啊!你就忍心和我女儿离了!还把我孙女带走了!现在我女儿也不回来了!你啊!你娃对不起我哦!……
朱华连连点着头,任由干娘数落。他知道,干娘一辈子都是惯着她女儿的,女儿的一切不如意,都是别人的错,都是别人造成的,女儿不可能有错!他叫着干娘,女儿叫着外婆,让她平复心情!
几个舅哥和嫂子对朱华很客气,仍把他当妹夫看待,仍然相互称呼着哥哥弟弟!
夫妻散了,婚姻没了。但其他人的恩情,是不能忘记的。所以,朱华仍叫着:干娘!哥哥!嫂嫂!
男人冲动易怒,爱打老婆孩子该离婚吗
谢邀:男人脾气不好,好打老婆孩子,那女人就赶紧的离开他。我认为对有家暴倾向的人,无论男女,都应该分手!
离婚诉讼中,一方发现审判人员中有对方的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时应该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在庭审中发现下列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对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当庭申请回避。
破坏别人的婚姻并挑拨别人离婚的人,是怎么想的
谢邀:男人脾气不好,好打老婆孩子,那女人就赶紧的离开他。我认为对有家暴倾向的人,无论男女,都应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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