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第一次和第二次间隔六个月,但当事人有新理由、出现新情况的不需要间隔六个月,双方起诉离婚都需要的材料包括了离婚起诉状、结婚证、户口本等。
一、
离婚开庭第一次和第二次间隔多久
离婚开庭第一次和第二次间隔6个月,但是有新情况、新理由不需要间隔。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即使调解失败,也不代表法官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而这个时候,因为不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法官不准许夫妻离婚的情况也很多。找法网提醒您,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
双方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材料
双方起诉离婚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
起诉离婚后多久收到传票
起诉离婚后十五到二十天左右收到传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准予立案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且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决定开庭审理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