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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自然人、法人,公民都享有人格权。
法人非法人组织有人格权吗
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具有人格权,但是具有荣誉权。
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区别如下:
1、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2、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形成法人的意思,并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定机构或者个人的总称。有关于法人的补充说明: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2、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再作进一步区别,按照常理认为两者是一致的)。
3、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一个机关,是自然人。
2021民法典人格权第990条
《民法典》第990条第一款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通常是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除此之外,我们所说的人格权通常是指自然人的权利,是个体生存发展和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包括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种类型,物质型人格权是指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精神性人格权则是指具有精神属性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在上述具体人格权外,《民法典》990条第二款还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我们称之为自然人的一般人格权。
人格权不得放弃是什么意思
人格权不能放弃的意思是:人格权与权利主体的存在共始终,它不是依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是依自然人的出生、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成立而当然享有,因自然人的死亡、非法人组织的终止而当然消灭,只要其他主体不施以侵害,人格权主体就自然享受到利益,因此,不存在放弃问题。
为什么说法人也有人格权
公民具有人格权,法人属于法律上拟制的人,也具有人格权。
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也承认了法人可以有人格权。《民法通则》第99第二款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也加强了对法人人格权的保护力度,明文规定法人可以拥有两类人格权:其一为“法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一般人格权,其二为名称权、荣誉权、名誉权、信用权、通讯秘密权等具体人格权。从总体来说,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人格权是持肯定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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