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的构成是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维护股东权益的方式包括股东自行行使查阅权和复制权,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公司章程等造成公司损失的,股东可以申请起诉。
一、
股东权益是由什么构成的
股东权益是由以下构成的: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二、
维护股东权益的方式有哪些
1.股东行使查阅、复制权,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
优先股是否属于股东权益
优先股属于股东权益。找法网提醒您,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