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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时间是六个月内还是五年内)

admin1周前93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时间是六个月内还是五年内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时间是六个月内还是五年内
  2.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一般说超过六个月就不能告了
  3. 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三者有什么区别?细节上有哪些不同之处?
  4. 行政诉讼复查发出时效多长时间?
  5. 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
  6. 行政复议决书收到后,超过15天,不服,还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吗
  7. 行政诉讼胜讼,但不执行,还能上哪里继续诉讼?注意什么?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时间是六个月内还是五年内

六个月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第4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扩展资料:超过最长起诉期限的抗辩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三款规定,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主张超过最长起诉期限的举证责任在被告一方(即行政机关)。如果被告主张起诉人超过最长起诉期限,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包括举证证明行政行为是何时因何事、何因、何依据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告知、送达当事人,是否告知当事人诉权,当事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行政行为的内容,当事人何时开始行使诉权等方面。否则,法院即可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判定被告举证不能,不支持被告关于起诉期限的抗辩。就原告而言,自然就可以轻松回避最长起诉期限的适用了。当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的理解与适用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一般说超过六个月就不能告了

人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最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具体可以这么理解:

1、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应该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2、但是行政机关没有告知相对人可以在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的,就可以适用司法解释第41条,实际41条有2层含义,一方面是相对人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起诉,另一方面是,如果不知道或者无从知道诉权,起诉期限则是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进行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三者有什么区别?细节上有哪些不同之处?

首先,案件性质不同。民事诉讼管辖民事纠纷(就是民告民),刑事诉讼负责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官告民),行政诉讼主管行政纠纷(民告官)。

其次,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并互有反诉权;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刑事诉讼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提起,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

再次,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民事诉讼不需要现行条件;行政诉讼要求存在某个行政行为为现行条件;刑事诉讼要求被告涉嫌犯罪为前提。

最后,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民事诉讼以民法通则等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为依据;行政诉讼以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为依据;刑事诉讼以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为依据。

行政诉讼复查发出时效多长时间?

您好,在《行政诉讼法中》,没有复查发出时效这一术语。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您说的可能是下面这种情况: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一审被判败诉后,提起二审,二审法院的受理、判决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也就是说,如果一审法院给你送达的是判决书,你要在拿到手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也就是上一级法院。如: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就是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一审法院给你送达的是裁决书,你要在拿到手10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也就是上一级法院。

如果二审法院受理,3个月内必须做出判决。

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重新起诉可能会被法院受理,重复诉讼属于违法,不会被受理。重复起诉: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八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决书收到后,超过15天,不服,还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吗

已生效,不行《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满足以下条件: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不知道你所涉及的是何种行政行为,所以只能回答普遍情况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法上是个复杂的概念

行政诉讼胜讼,但不执行,还能上哪里继续诉讼?注意什么?

行政诉讼已经胜诉,不能再继续诉讼。因为属于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受理了也会驳回起诉。

如果被告不予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必须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是否有可执行内容。比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无效等,都是没有可执行内容的。

如果有可执行内容,申请强制执行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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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时间是六个月内还是五年内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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