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贷款合同补充协议(把剩余的钱补齐了要重新签合同吗为什么)

admin2个月前288

大家好,关于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买房付了首付,后来贷款没下来,把剩余的钱补齐了要重新签合同吗为什么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写明尾款支付期限,可以要求买方签补充协议吗
  2. 开发商让业主签一份补充协议说明,该怎么投诉
  3. 已签预售合同,但是贷款晚了怎么办
  4. 二手房交易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5. 买卖二手房的补充协议,卖家把协议收回去了,还有法律效力吗
  6. 银行房贷已放款,现在要求变更利率,签补充合同,要去签吗
  7. 买房付了首付,后来贷款没下来,把剩余的钱补齐了要重新签合同吗为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写明尾款支付期限,可以要求买方签补充协议吗

你好,谢谢邀请!

你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按你的时间条件,对方不一定会签。如果对方不签,你拒绝过户,就存在违约行为。一、主合同没有尾款支付时间的问题

二手房交易,付款方式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但是最常用的还是一次性付款、按揭付款两种方式,分期付款一般是熟人之间并且信任的基础上才有可能。

由于你的交易是对方选择按揭付款方式购房,那么,对方对剩余款项的支付,就只有在房产过户、对方征信审核没有问题的情况下,银行才会与其签订按揭贷款合同,银行发放按揭贷款后,支付给你。

因此,单纯从你说的时间来说,过户后10-15天必须支付尾款,这个时间买家是没有办法控制的。主要原因有:

对方的征信、收入证明资料审核有没有问题现在还不能确定,经审核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后银行才会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最后发放按揭贷款。

没有支付时间是不是意味着对方可以无限拖延时间呢?

这里有一个交易常规判断问题,那就是按揭付款方式,只要对方符合银行审核通过按揭贷款条件,等待银行放款的一个合理时间。当然,不同的银行会有时间差异。

二、处理建议1、签订补充协议

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但时间上可以放宽一些,以利于交易的促成。如果条件太苛刻,对方不签,你不过户,存在违约行为。

这点就要判断违约责任的成本,你自己能否接受。

2、及时跟进对方按揭办理情况

过户后,可以要求买家及时提供按揭办理信息,比如提供其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确认是否审核通过。

3、风险终极控制办法

如果房产过户后,由于对方的征信、收入证明等审核没有通过,也就办不了按揭贷款,此时,你的财产由于已经过户,从法律关系上说已经不是你的了。

此时,唯一的方法就是诉讼处理,要求其把房产过户给你,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办理这个房产交易发生所有损失以及务工损失等等。

综上所述,只有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去判断处理。

开发商让业主签一份补充协议说明,该怎么投诉

谢谢邀请!

首先,开发商让业主签的补充协议一般情况下,多少会对业主有一些影响,比如:小区内原有规划的变更,需要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又或者是与物业相关的一些事项需要业主首肯后方可调整。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开发商签补充协议的意图是什么。才可以采取相对应的处理方法!

已签预售合同,但是贷款晚了怎么办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已经签署了预售合同,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中有规定买受人(即购房者)按规定需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银行贷款;

而在贷款办理晚了的原因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办理贷款的时间晚了,另一种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办理贷款的时间晚了。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还是有不少购房者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购房贷款的相关手续,那么都怎么办呢?

1、协商。

凡事在于沟通,把自己不能按时办理贷款的原因沟通清楚即可,大部分房产买卖双方都能互相理解的,正常情况下是没什么大问题。。

一般开发商原因导致的,开发商会说,晚点办理贷款,购房者也不用过早的开始还房贷,也会承诺合同上约定的办理贷款时间不会影响合同的效益,也不会追究购房者的未办理贷款的问题。

而购房者原因导致的,则需要提前与开发商协商,说明原因,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后,按照协商后的结果来约定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但排除购房者故意不去办理贷款的行为。

2、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

在购房合同中,一般主合同上有约定的办理贷款日期,补充协议上有相关的处理方式,例如:在购房者“逾期”多久后,直至开发商告知,发告知函之后多少日,才进入到违约处理的程序。

如果在双方协商后,开始告知但未发函的情况下,购房者应当积极的配合在协商后的结果,约定时间的最后日期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即可。

3、总结。

回到第一点说的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在买房的过程中,签署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买卖双方应当遵从合同上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但并非都不讲一点情理,在执行方面,只要违约方不与守约方发生不愉快的问题,凡事有商有量的,基本都没什么问题。

二手房交易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二手房的合同,一般是定金协议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一份;补充协议一份

定金协议没啥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把双方的权益约定好了,合同都是经过住建委审核的,所以正式的文本没有问题,也不能在上面添加或者删除那一条内容。

补充协议:买卖合同的有一项条款是这样说的,如果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冲突,以补充协议为主,附加条款在这上面约定是有效的!

买卖二手房的补充协议,卖家把协议收回去了,还有法律效力吗

主合同都是框架合同,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延伸细则!

你说的是在房产交易中,卖方出现在把房产拿去抵押:

1:交易过程中你交了定金,为何房本还在卖方手中不应该是在中介公司手上(中介公司不作为)

2:在抵押就存在必须要解压,这又增加了一道手续解压。房东既然都需要拿去卖做抵押贷放款时间,和交易完成的放款时间(商业按揭购房)相差不到一个月,这个你是你考虑的问题!房东那么急用钱,是否有外债、是否存在过户中冻结的可能?

银行房贷已放款,现在要求变更利率,签补充合同,要去签吗

按我的理解,如果贷款确实已经放了,之后要求你去补签关于变更利率的合同,如果新利率对你不利,你完全可以不去。

贷款利率是双方在放款之前就已经约定的,而且在贷款合同里面应该也已经明确。既然贷款已经发放,说明这个合同已经得到执行。已经执行了的合同,要变更其中重要条款,需要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

所以题主可以去了解,银行要求补签的利率是否对你有利。如果对你不利,你就可以坚持执行原来的条款。

对于银行来说,整个的贷款发放流程是有严格的程序控制的,即使贷款利率在操作时发生了错误,这个错误也应该由银行自己承担,而不应将错误导致的损失转嫁给客户。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买房付了首付,后来贷款没下来,把剩余的钱补齐了要重新签合同吗为什么

这是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常见的问题。

企业提供虚假合同用于贷款,银行疏于审查,贷款如果出现不良,很多居心不良的企业这时会反咬一口,提出银行应当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以此减轻自己的责任。

首先,银行有责任么?有,但只是违反了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并不涉及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银行对贷款合同审查不严应当付法律责任。——如果真是这样,不知道多少银行员工会因此吃官司。银行是受害者,没有从此事件中获得利益,违法的主观动机不存在。我们要把“违法放贷罪”与银行被骗区别开来,违法放贷是明知故犯,而被骗则是非主管故意。

企业有责任么?有,但未必是法律责任。如果企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贷款资料,构成骗贷罪。但是多数情况下,企业贷款都用于企业周转和运营,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因此也不一定构成骗贷罪。

这种案例现实中非常多,老实说没有一个信贷客户经理敢保证自己拿到的企业销售合同都是真的。你比如说,我的流动资金贷款用途本来就是用于发放工资,银行一定要提供购销合同才能放,那怎么办呢?如果要追究,只能说我们有些规定太不符合实际。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和买房付了首付,后来贷款没下来,把剩余的钱补齐了要重新签合同吗为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ac53db7f177c237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