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证办了,财产的分割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等。
一、
夫妻离婚证办了,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证办了,财产如下分割:
1.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
离婚财产分割重新起诉要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重新起诉要六个月。找法网提醒您,普通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而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要延长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可依法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