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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意思(法院为何判为夫妻共同债务)

admin2个月前614

大家好,关于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意思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夫妻一方接的债务,另一方没有签字,法院为何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提问:一个男人要女朋友帮他还清债务才和她结婚,你怎么看
  2. 夫妻一方的个人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有何依据
  3.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4. 夫妻一方接的债务,另一方没有签字,法院为何判为夫妻共同债务
  5. 夫妻不共同生活,离婚时债务怎么份
  6. 起诉夫妻二人偿还债务,但起诉人怎样才能得到债务人的夫妻关系证明
  7. 丈夫坐牢期间,妻子借钱是否为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提问:一个男人要女朋友帮他还清债务才和她结婚,你怎么看

如果他们是真心相爱的,那这个男人就不会在结婚之前对女友提出这一附加条件的,而这个女人在知道男人有债务后,不用他说也会愿意一起承担的。

如果他们彼此各有所图,不爱对方,男人也没必要提这样的条件去试探或考验女朋友,而女朋友在面对男友这一婚前试爱式要挟条件,心里会很不爽,转身离他而去。

如此一来,这婚还是不结的好。

夫妻一方的个人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有何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婚后夫妻一方借款认定为属于个人债务的条件总结如下:

1、借款数额远超出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

2、债权人说明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3、债权人说明是夫妻双方共同合意借款,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今日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随之而来的铺天盖地的解读。

最高法终于侧面回应了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存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姻法2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条规定是用来处理夫妻双方与第三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原因在于,中国目前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除单独约定外,夫妻婚后获取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形成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第三人与夫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一般不可能知晓该债权债务是否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能基于婚后财产共有制推定属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抗辩第三人知晓举债并非夫妻共同意愿或抗辩该债权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由于举证的困难,另一方面在一些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中会存在夫妻一方恶意负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联合所谓的债权人来致使夫妻另一方承担莫须有的债务,以致于在很多审判案例中,夫妻其中一方成为了解释第24条的“受害者”。

如今最高院出台的新的司法解释共四条,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

三、债权人能够证明的夫妻共同债务;

四、适用范围。

首先,第一方面的内容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一规定意在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时,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划重点);

其次,关于日常家庭生活支出所负担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再次,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外的夫妻共同债务,明确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即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债务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所负担的债务;最后,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该解释进一步完善了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同时对于风险的及早防范也做了重要提示。

然而,关于该司法解释似乎还有几点存在明显的争议

第一,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如何界定该债务是否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其数额应如何确定?

第二,按照该解释规定,此类没有判决给夫妻另一方的债权债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具体怎么操作?

如果家庭财务的实际操控者在一方(财产在一方名下),若被执行一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那么如何解决?

第三,解释出台前,夫妻一方可能会成为虚假债务的受害方,那么解释出台后,夫妻双方联手“坑”债权人的“道德风险”甚至是法律风险的防范又如何规避?

这些都是要在实践当中具体去解决的疑问。

文河南广学律师事务所张贝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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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接的债务,另一方没有签字,法院为何判为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单方借款的债务,只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这样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需要根据夫妻共债共签的原则进行认定。

法院判决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说理,作为当事人可以认真看看判决书中对于借款事实及用途等认定(所以在提问的时候,最好详细说明或者附上相应的判决内容,这样更好更方便分析),同时为何认定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并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若对法院判决不服,及时拟好上诉状并提起上诉。若判决已经属于生效的判决,及时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夫妻不共同生活,离婚时债务怎么份

律师实务干货分享:

根据本人在律师事务所实务工作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给您以下建议

首先,要根据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何分担。夫妻虽然不共同生活也是可能产生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如照顾孩子一方日常所需、婚后购置家具、孩子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等。所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如何分配的前提。

其次,婚姻中不共同生活很容易产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离婚时,被负债一方主张为共同债务,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此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没有证据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

再次,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一方分财产,另一方承担债务的不合理分配方式,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实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样可以要求仅分财产一方承担债务。

最后,夫妻离婚应本着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原则,合理分配财产及债务,和平分手,将对彼此及双方家庭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

起诉夫妻二人偿还债务,但起诉人怎样才能得到债务人的夫妻关系证明

若在债务欠条或是协议上没有明确夫妻需共同承担并双方都签字,那只能起诉其个人

起诉人可以根据债务债权协议中的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向法院申请取得其关系证明,比如申请后,法院通过后,由法院去相关部门查询

丈夫坐牢期间,妻子借钱是否为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丈夫坐牢期间,妻子借钱是否为共同债务?如何界定?妻子的债务,如果是为了维持家庭的生计,或是房子坏了要修缮,或是儿女读书开支,或是公婆病了住院了,或是亲戚家做喜事送了礼等等,那怕丈夫坐牢回家不承认这个债务也是不行,一定是共同债务,夫妻同还同担,法律不允许扯皮。

如果妻子的债务,是为不是为了家里的困境产生的债务,而是为了自己个人奢侈生活胡买乱花无事长请胡朋狗友花天酒地而欠下的债务,还或是打牌赌博债台高筑,无力还款等等,这些债务丈夫都是没有义务替你分担债务,都是妻子自己自食其果。

夫妻之间一般债务都是合伙分担,特珠违法使用的债务就是谁借谁还,不属于家庭债务。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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