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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诈骗罪怎么判定(如何识别?)

admin2个月前654

今天给各位分享投资诈骗罪怎么判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影视投资骗局如此之多,如何识别?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影视投资骗局如此之多,如何识别?
  2. 低门槛高杠杆,投资骗局诱惑太多,发现被骗如何追回亏损本金?
  3.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公安局怎么认定为诈骗可以立案?
  4. 什么是非法投资?
  5. 朋友哭求我帮他做股票投资,现在赔完了,他告我诈骗,我该怎么办
  6. 投资公司诈骗介绍人有罪吗
  7. 合伙做生意。生意做完后合伙人不还投资款不分利润算不算诈骗

影视投资骗局如此之多,如何识别?

近段时间,国家对电影投资的政策支持,影视投资已经成为了资本市场的新宠。

随着人们投资意识的提高和影视公司的多元化策略。原来动辄几千万上亿的投资,已经接了地气,再加上已经有投资客获得过几倍甚至高达几十倍的利润,令一种投资人蠢蠢欲动,但是做影视投资最需要的还是自己的头脑。而不是听风就是雨。

2018年是中国电影用质量说话的元年,往年的大IP、大流量明星、大特效等投机取巧做法,在2018年几乎统统失效,网友评论是因为:“现在的观众拥有了鉴赏好片的能力”。

纵观前几年的中国影视市场。每年备案的有两三千部电影,但是能上映的只有区区几百步,不到1/4。而且能做到盈利的影视作品数量,还不到这1/4的1/4。所以影视市场并不是,表面上的那样繁华,背后的残酷不为大多数人所致。知名的电影公司投入了大成本、大制作,票房却最终滑铁卢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所以要想拍出一部叫好又叫座的电影。除了工匠精神、资本投入等硬件之外,还需要一定的运气。

一部电影上映以后,一位投资者究竟可以分到多少钱?相信这是很多投资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首先,按照国家规定是必须缴纳5%的电影事业发展基金,其次还要扣除相关的税费3.3%,同时在电影院上映的电影还要与其分账,一般是票房的50%-56%,剩下来的钱才可以给制片方,制片方扣除电影成本之后就可以与投资者进行分红。

所以就算是自己有钱做投资,也不要梦想着能够一朝暴富。从影视投资中获得数倍利润的毕竟是少数,还有无数你看不到的影视投资人投资的道路上折戟沉船。

做影视投资,除了需要自己需要恶补一部分影视圈的专业知识以外,最好能解释几个圈内人士,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圈外人觉得很新鲜,不可思议的事情,可能对于圈的人来说就是常识。还对当前国内影视市场需要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对影视公司的实力,制作历史,演员的演技、剧本、还有导演的能力有一个初步的分析,才有可能在影视投资行业内不出大的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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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门槛高杠杆,投资骗局诱惑太多,发现被骗如何追回亏损本金?

骗子的猖狂是纵容,是打击不力!是高知的新型犯罪。搭上创新的船行贼寇之能事。对极大的罪犯不处以重典就是对善良人群的犯罪。这些人,借着一些平台,坑蒙骗己达极至,对广大善良的老人先行诱惑后必杀之,对广大青年透之消费明天背负沉重之后力。这些人,高智商的罪犯,恶行累累,己达令人发指之地。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公安局怎么认定为诈骗可以立案?

区别占有与非法,才能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和诈骗,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占有的认识我们知道所有权有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如何理解占有是关键。排除他人占有。排除权利人占有是构成诈骗行为的首要条件,至于权利人的所有权是否正当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如,诈骗他人盗窃、抢劫所得财物同样构成诈骗。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排除权利人占有后,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是构成诈骗行为的另一要件。自己或者他人没有占有,可能是未遂行为,只有数额巨大才能构成犯罪。自己或者他人按物的效能使用是区别诈骗行为与毁坏行为的要素。当行为人遵从物的效能使用诈骗的财物,可能构成毁坏类犯罪。正确认识“非法”有人认为非法是违反法律规定,如,构成诈骗罪的非法性源于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实际上,构成诈骗罪的“非法”是对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正是对“非法”的错误理解,造成民间借贷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一般而言,我们判断“非法”主要是对义务违反寻求答案,只有行政犯可能需要通过法条来获得答案。这样,我们可以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排除出诈骗罪。2019年7月23日,两高等公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借贷行为规定为非法经营罪,将民间借贷行为最大限度的排除出“套路贷”诈骗犯罪。非法放贷尽管利息等费用畸高,但毕竟来自于借款人的承诺,出借人索取没有违反义务来源。民间借款建立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占有没有非法,但手段行为可能非法,如,拘禁他人等。同样,这里的“非法”违法义务的来源,并不是来自于刑法非法拘禁罪的规定,而是来自于民法的人身权,刑法有选择的将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权规定为犯罪。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构成诈骗罪有独特的行为过程: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因此,民间借贷有真实的借款关系,基于承诺,行为人索取高利息本身并不构成诈骗罪,理由是借款人没有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产。由此看来,真正的民间借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很难构成诈骗罪。只有没有提供借款,通过诉讼等方式,有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此时,受骗的是有处分权的法官或者仲裁人员,此即所谓的“三角诈骗”。

什么是非法投资?

放在非法集资愈演愈烈的今天,这个问题非常具有现实性。要回答题主的问题,就需要从法律层面对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者进行分析。首先,非法集资这个概念应该是一个行为描述,而并非是一个刑法罪名。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其本质有三点:一是未经批准、二是公开性、三是资本的回报性。非法集资一旦涉及到刑法,其主要罪名是两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两者的区别一句话来概括,二者均是没有资质却从事了揽储业务,但集资诈骗其目的就是要坑了你的本钱。二者在刑罚上差异极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高刑期为十年,也就是说哪怕你吸收了十个亿也是十年,归根到底,它惩罚的是“你未经批准”。而集资诈骗,个人上了一百万,最高刑期就可以到无期,其本质上是一种诈骗行为。具体的区别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从刑法条文上看起来,对于这两个罪名的表述应该是非常清晰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却是颇多的。具体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一、公开性如何判断:根据现行的司法解释,这个公开性要求两点一是手段上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要公开宣传,二是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看上去似乎说的非常全面,但是落实到具体的案例中,有时候就很难判断。举例来说:1、朋友的朋友算不算不特定对象。2亲戚的亲戚算不算不特定对象。3、在微信朋友圈这种很难说明是否是公开场合的地方宣传是不是公开宣传。4、陌生人得知了把钱放在我这儿很赚钱,主动来找我说要把钱放在我这儿又究竟算不算公开进行。这些问题都值得细致思考,甚至说是有颇多争议的。二、何为资本的回报性:现行司法解释罗列了十种情况并设置了兜底条款。但真正的实践是非常复杂的,举个例子,《司法解释》第二条提到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真实生活中,养猪企业判断今年猪肉价格会上涨因此决定扩大生产规模,可是他们又招不到充足的工人,所以和附近农户约定,以200元一只的价格卖给农户猪仔,一年后再按照20元每斤收购这些猪。这一行为看上去似乎也符合了法条,但是具体思考后,你会发现,养猪企业的所做所谓绝对不是资本回报,其之后付出的金钱是针对农户的劳动。但是与此同时,再举一个例子,黑龙江蚁力神案件,企业一箱蚂蚁一万元卖给农户,承诺农户养殖到期后以贰万元价格回购,农户需要做什么,就是把所谓的蚁箱搬回去每天浇点水就可以了,箱子是封闭的。仔细思考就会发现,所谓的蚂蚁养殖就是一个幌子,其目的就是为了收取农户的一万元款项。从这两个例子就会发现,什么是资本回报,什么是一般经营活动,在实践中的判断是很复杂的。三、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的故意: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法条虽然规定的清楚,但是实践中想要区分二者却非常的困难。现行司法解释具体罗列了七种情况与兜底条款。希望能够通过嫌疑人客观行为来认定其主观心态,可是仔细推敲却也会发现有些值得思考的地方?《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是指什么?还是举例来说明,一山西居民李雷决定去炒煤,因此非法吸收了公众存款500万元,他蹬个自行车就去了矿上想去买煤,煤老板一看他蹬个自行车过来了,直接让保安轰走,为什么?觉得他是个穷光蛋。李雷想了想,拿出100万购置了一台奔驰,又花了10万购置了一身行头。再去矿上,这次很顺利,老板和他相谈甚欢,敲定了买卖,结果李雷买到煤后,恰逢经济危机,钱全部亏掉,被公安机关抓获,那么对于他买车买衣服的110万元是否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为目的?值得思考。我们要知道生产经济活动中,有些看似无关的钱实则和生意有着重大的关联,尤其是当今中国。其次,非法占有的故意是一个主观问题,人的主观随时都在发生变化,有些人一开始也许是在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到了后期发现资不抵债,或者利率提高了,就不得不拆了东墙补西墙,这个时候他主观上就有可能发生改变了,这个改变的接点如何判断?很难。最后说句题外话,我个人觉得仅仅从法律层面对非法集资进行解读其实是片面的,甚至有可能有失偏颇。

朋友哭求我帮他做股票投资,现在赔完了,他告我诈骗,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朋友是到公安局报案,说你诈骗,你把欠条拿出来跟警察说清楚,应该不会以犯罪论处;然后你朋友可能会被建议到法院起诉你,法院会以民事纠纷立案,你将被判立刻偿付欠款。

这种案件不属于复杂的民事纠纷,所以你自己应该足以应付,争取的诉讼过程中与对方和解,重新给予还款宽限期。

投资公司诈骗介绍人有罪吗

如果介绍人从中有提成有罪,相当于从犯,如果介绍人也是受害者并且从中没有获利那就不构成犯罪

合伙做生意。生意做完后合伙人不还投资款不分利润算不算诈骗

合伙通常会有一个合伙协议,一方违反合伙协议,守约方可根据协议向对方主张权益,救济的方式通常是向法院起诉,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就根本没想再返还投资款和利润分红,比如对方明确表示就是骗你钱财等,这样你可以向公安以涉嫌诈骗罪报案。

关于投资诈骗罪怎么判定和影视投资骗局如此之多,如何识别?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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