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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包括哪些部分构成(伪造委托书的法律责任)

admin1周前772

大家好,关于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包括哪些部分构成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伪造委托书的法律责任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律师提供虚假委托该负什么责
  2. 伪造委托书的法律责任
  3. 保险公司理赔已授权什么意思
  4. 冤假错案在国家赔偿后,可以申请办案人员赔偿吗为什么

律师提供虚假委托该负什么责

案情

2012年12月,任某向张某借款30万,由华某担保。2013年5月,借款到期,张某向任某和华某主张债权未果,遂诉至法院。因华某远在新疆打工,任某遂伪造一张华某委托自己参与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其代替华某签字。2013年9月,任某将该伪造的授权委托书交至法院,并告诉承办法官此委托书为华某亲自签字授权。2013年10月,任某和张某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任某于30日内偿还张某借款本金30万及相应利息,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3年11月,华某从新疆返乡。法院执行局于2013年12月23日依张某申请对华某强制执行。华某于2013年12月24日向法院申请再审,提出其本人未出庭应诉、也未委托他人应诉,授权委托书系任某伪造,并对任某提交法院的授权委托书申请鉴定。2014年1月22日,鉴定意见显示授权委托书上华某的签名确非其本人所签。

分歧

对任某伪造授权委托书的行为性质定性及处理,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任某的行为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行为,对其应以妨碍诉讼行为依照民诉法的规定进行罚款或拘留。第二种意见认为,授权委托书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任某的行为不属于妨碍诉讼,而是属于扰乱法庭秩序,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进行处罚。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授权委托书属于民诉法上的重要证据

首先,授权委托书属于民诉法上的证据。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授权委托书是代理人取得诉讼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书是否属于民诉法上的证据呢?

对于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我国民诉法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而案件的真实情况既包括实体上的真实,也包括程序上的真实,因此能够证明案件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的材料都属于民诉法上的证据。授权委托书以其所记载的内容证明代理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此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民事诉讼程序上的真实,属于民诉法上的证据。

其次,授权委托书属于民诉法上的重要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授权委托书是赋予代理人参与诉讼的合法地位及权利的重要凭证,特别是在委托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使民事诉讼得以顺利进行的依据。没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便不能参加民事诉讼。如果授权委托书系伪造,那么案件将面临再审的可能。因此,授权委托书在诉讼程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属于民诉法上的重要证据。

二、本案的处理

本案中,任某提交法院的授权委托书是伪造的,其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程序事实的证据。同时,任某伪造证据的行为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审判工作,浪费了司法资源,理应以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对其进行罚款或拘留,而不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处罚。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法律在线询问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伪造委托书的法律责任

伪造委托书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还可能会涉及到伪造签名、非法占有财产等罪名。

如果假冒人用假冒的委托书从事诈骗活动,假冒委托书的行为就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如果伪造签名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财产,可能会涉及到诈骗罪等罪名。

因此,伪造委托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该伪造的委托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理赔已授权什么意思

车险授权就是指车主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办理车辆保险,这种行为就叫做车险授权。当车主将办理车险的权利移交给他人时,需要出示一份书面的委托声明。

委托人在代办车险时,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车主的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书,否则是无法顺利购买车辆保险的。

冤假错案在国家赔偿后,可以申请办案人员赔偿吗为什么

根据法律,是没有办法再申请办案人员赔偿的。但,一般翻案以后,普通民众根本不清楚案件中的办案人员是否有受到处罚。

赔偿有价、光阴无价,谁来为“罪犯”们被“偷”走的时光负责?

【全文共1299个字,15张图片,预计阅读时长5分钟】

460万买9217天

"喂,给你460万,给我工作25年,干不干?"

"当然干啊,老板!"

"但是有一个要求,断绝与旁人的一切往来!期间不能结婚生子,不能时常和家人见面,相当于与世隔绝!"

"唔……这个……"

一天500左右的工资,听起来挺不错的!可是要求有点……

刘忠林,一位蒙冤28年的吉林男子。近日,通过不断的申诉,最终获得了460万的国家赔偿!

1990年的一场命案,夺去了刘忠林25年3个月的人身自由!从22岁的小伙变成如今的天命之年,他失去了很多很多!

9217天,是目前平反冤案中被拘押时间最长的!

人生的大好时光,因为一个"故意伤人罪",白白浪费在了监狱中!

盼了20多年,等了20多年,终于迎来了无罪审判!

单从物质上讲,刘忠林表示虽然和当初1600多万元的索赔金额存在差距,但还是满意的。

可其它方面来看,刘忠林确信这笔钱无法弥补他的损失,"我最好的时间都被剥夺了。现在没有家,没有后代,仍是一场空。"

如果没有这事,刘忠林应该早已成家,孩子也有了!但是现在他什么都没有,还带着一身的伤痛,身边有的只剩赔偿金!

家人之间为钱翻脸,担心别人为了钱看上他,与社会脱节……

一切的一切,都是一场空!

对于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来说,再多的赔偿都不算多!

受害者们的那些事儿

同样是2018年,同样是无罪释放,同样是遭遇良多,但不一样的是李锦莲比刘忠林少关押了6年。

1998年,48岁的李锦莲因被控诉投毒致2名孩童死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9年的牢狱之灾,19年的申诉之路,19年的鸿沟。

因为这场冤案,李锦莲没能在母亲面前尽孝,没能担起家中重担,没能陪伴妻子最后的时光……

为了替父亲申诉,李锦莲的女儿奋战了19年,照顾家里,为长辈料理后事,拒绝了众多追求者,一路勇敢前行!

老房子年久失修,出狱后的李锦莲只能和女儿四处借住于亲戚朋友家。虽然平反获得了293万的赔偿金,但生与死的分离、身体与灵魂的摧残,能够用金钱来衡量吗?

李锦莲说:"人自由了,心还没自由。"

每天只能睡2、3个小时的他,终日困于无从释放的怨愤和对家人的愧疚,母亲的离世、妻子的命,女儿的青春,都无可挽回。

曾经与妻子安享晚年的美好愿望,徒留下李锦莲一人。

曾经因为绝望,李锦莲无数次想要寻死,但为了洗脱嫌疑,他咬牙坚持着。

曾经想要好好孝顺的老母亲,带着没能见到儿子的遗憾走了,徒留失眠的李锦莲"子欲养而亲不待"!

人生有多少个19年可以浪费?

19年的坚持,只是为了"清白地回家"!!!

多年的狱中生活,让受害者远离了人群,脱离了社会!

有人起码可以活着看到自己平反的一天,但有人却只能留家人代为看着!

河北男子聂树斌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995年4月27日。

不是意外身亡,不是自杀,而是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

但真相仅仅如此吗?

2005年,罪犯王书金的落网为我们揭开了真相!

其实1994年的奸杀案,真正的罪犯是王书金,而非聂树斌。

但当年聂树斌的上诉最终没能成功,早早地被处以死刑,没能看到他恢复清白的一天!

只留下悲痛的老父母!你永远无法知道在聂树斌因罪获刑后,聂家遭遇多少的鄙夷、多少的无助。一家人都在丧子、丧弟的痛苦之中!

生还有平反的希望,死就什么都没有了!

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多么希望正义永远不会迟到!

受害者们可以受罪少一些!

相信越来越完善的法律,会抚平更多人的伤口!

期待没有冤假错案的未来!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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