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公安调查取证6种方法的一些知识点,和公安调查取证是不是已立案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核查与调查区别
1、核查与调查的区别,二者的目的不同。出发点不同。采用的形式不同。
2、核查,意思是审查核实。比如:对案情认真核查;核查了工厂的固定资产。核,仔细地对照、考察。做动词,是查对、审查。出自《论衡·问孔》“凡学问之法,不为无才,难于距师,核道实义,证定是非也。”查,审查、考查、检查。或者调查。
3、调查,为了了解情况而进行考察。出自清?容閎《西学东渐记》第十八章:“陈兰彬亦适奉政府之电,派其赴古巴调查华工情形。”调,计算、调查。
二、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的手段吗
严禁”刑讯逼供”收集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三、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有权扣留公民多长时间
1、如果是留置盘查,《人民警察法》第9条赋予人民警察的对嫌疑人将其带至一定场所进行盘问的权力。留置盘查最多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留置盘查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如果是治安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