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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承担的规定有哪些内容(2021民法典夫债妻还的规定)

admin1周前90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夫妻债务承担的规定有哪些内容,2021民法典夫债妻还的规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夫妻一方隐瞒对方的情况下借款,债务如何承担
  2. 上一段婚姻期间公司有债务,现阶段婚姻期间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3. 新民法父债及夫债是如何规定的
  4. 债务属夫妻,法院判决无配偶,多个债权人怎么分配财产?
  5. 夫妻一方背着借网贷另一方不知情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6. 2021民法典夫债妻还的规定
  7.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隐瞒对方的情况下借款,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3、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七十一条如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或受益人为被执行人。

一、您可以先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

1、如果能协议离婚,最好协议离婚,这样比较快;

2、双方可以对于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

3、双方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4、对于其个人债务,你可以拒绝承担;

二、若调解不成功,建议您找律师打官司

1、如果无法协议离婚,你可以带着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户口薄、离婚起诉状以及其他材料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2、收集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同时收集对方的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据;

3、即使诉讼离婚,在庭前、庭中还是可以调解的,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4、无法调解的,积极举证,等待法院公正判决

上一段婚姻期间公司有债务,现阶段婚姻期间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感谢邀请!

回答: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因为,你将上一段婚姻期间经营的公司,带到现阶段的婚姻中,说明你现阶段的婚姻已经认可!并且,还在分享上一段婚姻期间所经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利润等等!

除非,现阶段婚姻前,自身或各自做了婚前财产登记和公证,债权、债务的分配说明和公证!

否则,现阶段婚姻期间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个人观点,请参考!

新民法父债及夫债是如何规定的

1、对于父亲个人所负的债务,应由父亲负责偿还,其儿子在法律上没有偿还义务;

2、对于丈夫所负的债务,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也应共同偿还;如果是丈夫个人债务,则应由其自行偿还,妻子没有偿还义务。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债务属夫妻,法院判决无配偶,多个债权人怎么分配财产?

按照一般理解,法院判定当事人无配偶,那至少说明在判决的时候,当事人处于无配偶状态。这应该有三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从来就没有配偶;一是配偶已经死亡;一是判决前二人已经离婚。第一种情况不存在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其它两种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承担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清偿责任,无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和全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死亡在判决前发生继承的,继承人以其继承的财产负有相应的清偿义务。

至于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即如何实现债权,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必须按法律程序办理。简单说就是:(这里特指进入法律追讨程序)

首先,债权人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并得到判决,获得参与分配的权利;

其次,分配是按照优先受偿和一般受偿的顺序进行。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在法定优先权行使完毕后债务人仍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一般债权人方可得到受偿。债权人的财产不足以足额清偿时,债权人只能按相应比例受偿。

夫妻一方背着借网贷另一方不知情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具体得看该借贷的金额,以及用处。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5〉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当然,这在其夫妻两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债的关系,此可在其两方内部得以调节。

夫妻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1民法典夫债妻还的规定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有义务还吗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文章开头举得小案例,即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妻子的一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恶意串通的,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债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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