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委托代购协议具体怎么写的模板,以及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在税法上有何说法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委托方采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后应按什么确认收
- 代销货物手续费怎样计算增值税
- 2021年委托代销手续费是百分之几
- 代购该怎么做,其利润点在哪里?
-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在税法上有何说法
- 托收承付和委托代销的区别
- 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委托方采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后应按什么确认收
委托方采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后应按(商品售价)确认收入。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受托方计算支付代销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委托方的处理:
受托方的处理:
代销货物手续费怎样计算增值税
我国的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进项税款制度,对于委托代销这样一种经营行为,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虽然没有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但为了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链不被中断,保证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我国税法将委托代销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即:当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时,要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做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然后再按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定期填制代销清单,与委托方结算贷款及手续费。同时,委托方根据代销清单,给受托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以作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委托代销主要有支付手续费、视同买断两种方式,下面举例说明两种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视同买断方式
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2040元,
(一)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7500
贷:库存商品7500
2、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500
贷:委托代销商品75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11700
(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0
贷:代销商品款10000
2、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
借:代销商品款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11700
3、按合同协议价将货款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1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二、支付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协议售价反映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所支付的手续费以“营业费用”列支。受托方代销商品也应作为应税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属应税劳务,计入收入,应征收营业税。该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按与委托方的协议售价出售,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则这一手续费即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协议售价结算,并同时收取手续费,那么受托方的收入应包括销售货物的差价及另行收取的手续费两部分,对这两部分均应缴纳营业税。
例2、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按协议售价的10%支付B企业代销手续费。A企业在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受托方代销手续费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一)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7500
贷:库存商品75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500
贷:委托代销商品7500
借:营业费用1000(50×200×10%)
贷:应收账款—B企业1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净额10700元(11700-1000)
借:银行存款10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10700
(二)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按与委托方的协议价出售代销货物,并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1)收到A企业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0
贷:代销商品款10000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1700
借:代销商品款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
(3)归还A企业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11700
贷:银行存款10700
代购代销收入1000(50×200×10%)
借:代购代销收入50(代销手续费的应纳营业税额直接冲销代购代销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50(1000×5%)
2、加价出售代销货物,并同时按协议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这种方式下受托方的会计处理与视同买断方式下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同时还要收取手续费。
承例2,假设B企业实际销售甲商品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2040元,仍按协议售价的10%收取代销手续费。
(1)收到A企业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0
贷:代销商品款10000
(2)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
借:代销商品款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11700
(3)按合同协议售价将货款付给A企业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11700
贷:银行存款10700
代购代销收入1000(50×200×10%)
借:代购代销收入1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150〔(12000-10000+1000)×5%]
2021年委托代销手续费是百分之几
这个一般根据受托方跟委托方的代销协议一般会选择代销收入的10%作为代销服务费。
委托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代购该怎么做,其利润点在哪里?
我算是奇葩小日代,我不囤货,没客源,客源都是亲戚朋友下面的,我是买手,负责买买买就好了,自己朋友圈从来没视频照片,照片和视频都是拿他们的二维码去拍的,所以利润不高,但是自己喜欢到处跑就随便带回来。带回??来手都要断掉啦。所以他们的朋友圈会有视频和图片,如果其他人加我我会单独给他们发视频和图片或者直接直播就好了,我也觉得我自己好奇葩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在税法上有何说法
目前增值税口径上的视同销售总共有11种,其中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与销售代销货物这两种视同销售的情形无论是在概念理解还是实务操作上,都更加复杂。 增值税相关文件中并没有对委托代销有着明确的定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二)项第4款中提及: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除此之外,税法对何为委托代销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从会计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如果受托方对其向第三方销售的货物并不拥有控制权,那么它在整个交易行为中的身份为代理人,整个交易行为为委托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笔者认为,在税法对委托代销的具体含义明确之前,应该运用收入准则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予以判断。具体判断受托方是否拥有转让前货物的控制权时,应当重点关注存货的风险由哪一方承担,受托方能否无条件将货物退回给委托方。 在现实生活中,委托代销业务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买断式委托销售,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委托方按约定价格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存货的风险由受托方承担,受托方不能无条件将货物退回给委托方,虽然签订的是委托代销合同,但是整个交易行为就不是委托代销,而是正常的销售行为。举例来说: 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合同价格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3%。双方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合同约定,代销行为采用买断式,未售出风险由B公司承担。B公司以12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C公司50件。 由于B公司实际上拥有了商品的控制权,风险报酬均有B公司承担,虽然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但实质并不是委托代销行为。在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时应按照正常的销售行为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 贷:库存商品8000 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678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 贷:库存商品5000 A公司向B公司开具金额为10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向C公司开具金额为6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一种是收取手续费委托销售,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的价格向第三方销售货物,并根据所代销的货物数量或金额收取手续费,未能销售的货物可以无条件退还给第三方。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委托销售。举例来说: 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指定销售价格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3%。双方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按照售价的10%向B公司支付报酬(含税价),B公司向C公司销售50件,将代销清单发给A公司,扣下所得报酬后将款项转给A公司并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代销商品1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5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4000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5150 销售费用471.7(500/1.06*0.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8.3 贷:应收账款5650 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 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5650 贷:受托代销商品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 扣下所得报酬后将款项转给A公司并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 贷:银行存款5050 其他业务收入47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3 A公司向B公司开具金额为5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向C公司开具金额为5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金额为471.7元,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委托代销,即委托方按合同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能自主决定对外销售价格,但是未售出的货物可以无条件退还给委托方。从实质上判断,该种交易行为属于委托销售,但特殊之处在于如果由委托方向受托方开具发票,再由受托方向第三方开具发票,受托方的报酬是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托收承付和委托代销的区别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委托代销是指受托方(一般为商业企业)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
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一、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扩展知识:
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1、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进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2、受托代销采用售价(或码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售价(或码价)。
(2)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及“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