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双方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和证件,双方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证件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债权债务、有子女且需要的子女信息等。双方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第十一条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外国人,除提供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护照和身份证,以及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