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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去哪一方法院起诉(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

admin2个月前59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起诉离婚去哪一方法院起诉的问题,以及和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判
  2. 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
  3. 双方不是同一户籍地,女方要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4.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5. 有没有小伙伴因为离婚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都有进行调解吗
  6.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离,法院会判离吗
  7. 老婆提出离婚怎么办,如果我不答应法庭见。我应该怎么处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去的,要看是哪一方不去的。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坚持不离婚,或者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准离婚后,过了一段时间,原告可以再一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作为原告来讲,如果开庭时,原告不去的,视为撤诉,相当于没有起诉的。这种情况比较少,但不是没有。

那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去的话,该怎么办呢?

被告不去开庭,有2种情况:

第1种情况:被告接到传票,拒绝出庭

面对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这时原告的证据就非常重要了,什么样的证据呢?那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知道被告是何种原因拒绝出庭,而原告能提交足够的感情破裂证据,即使被告不来,那法院还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第2种情况:被告下落不明的。

被告下落不明,法院的传票根本无法送达到被告的手中,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后,法院也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原告不需要担心这一点。

这种情况对原告来讲,无疑增加了离婚的难度,但同时,被告的这种下落不明也说明男女双方的感情不好,原告还是要积极收集证据的,以有利于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

不可以。有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比如民事诉讼中的离婚诉讼,首先必须在你居住地的县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外省或者异地,也是可以到外省或异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必须提交被告人姓名详细住址电话号码)诉讼,而不能直接起诉到中级法院,著作权官司也是首先在属地的县的法院进行审理,不服初审的才可上诉至中院。昨晚上看电视,一个浙江人在昆明官渡区地盘上贩卖野生动物陆龟,区的人民法院审理后他不服上诉到昆明市中院,中院审理时,发觉该原来在浙江就因贩卖野生动物被判过缓刑,中院出示书证,数罪并罚,当庭宣判该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元。又比如,一个云南人,他的身份信息在浙江被人冒用注册了一家公司,他想注销这个不属于他的公司,只能去案件发生地浙江的某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将办理注册公司的工商管理局列为被告。

双方不是同一户籍地,女方要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特殊情况下在原告未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比如以下几种情况:

1、对被监禁的人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试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般而言,起诉应该到对方的户籍地起诉。如果双方离开居住地均满一年,则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这个户籍地之外的居住地就需要提供证明了,一般可以到居委会、社区、物业、派出所开具。但实践中,这类证明往往不容易开出来,也可以请律师协助。

原告起诉应该准备的材料如下:

第一,要有起诉状。起诉状的要求并不复杂,明确的原告,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

第二,要提供相应证据: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信息。

2.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如果结婚证丢失无法提供,就需要本人拿身份证去当初的登记部门复印档案作为婚姻关系证明。

3.婚生子女户口本出生证,证明存在婚生子女及年龄。

4.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证据。

5、关于家暴、分居、对方与他人同居、违法犯罪等不利于婚姻关系的一些证据要提供。

有没有小伙伴因为离婚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都有进行调解吗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社区、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离,法院会判离吗

胡延美律师观点:视起诉次数而定,若是第一次起诉,法院原则上都不会判离,除非有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婚姻法规定的应当判处离婚的情形;若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若不存在极其特殊的情况,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在中国,离婚诉讼遵循一个潜规则,即: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是否判离与被告的过错程度和婚姻的糟糕状况无关,而是由原告起诉的次数决定的。第1次起诉基本不判离,第2次起诉基本不判不离,多次起诉不判离的可能基本没有。因此,只要坚持不懈地起诉,次数达到两次或两次以上,一定是可以把婚离掉的,无论被告是否有过错,也不管被告是否同意离婚。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在中国没有离不了的婚。

至于第1次起诉为什么会判不离,原因有两点:1、婚姻法对判离条件规定的非常苛刻,且证据极其难以收集。所以很少有人能够出示证据证明达到离婚条件。2、第1次起诉离婚判不离是法院约定束成的做法,法官判不离既省事,又无任何法律风险。反之则会费事有风险。3、最大限度维持婚姻稳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

第2次起诉为什么会判离?答案是:1、法院约定俗成的做法。2、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3、两次起诉证明婚姻确实无法挽救,避免当事人诉累,节约法院司法成本。

通常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最终原告都是通过两次起诉最终达到离婚目的的。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两次起诉之间有6个月的禁诉期。

老婆提出离婚怎么办,如果我不答应法庭见。我应该怎么处理

老婆提出离婚怎么办,如果我不答应法庭见。我应该怎么处理?这样的问答,我说说我的观点,首先要找找原因,为什么会你不答应法庭见,如果是你做了不该做的事,你一定要诚心诚意的去向老婆陪礼道歉,尽量做到她满意,看看还有回心转意否?如果说是你妻子确实有问题,你不会不想离婚吧,真的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既使真正不能夫妻和解,互相好好商量一下,千万别闹到法庭,双方都退让一步,处理好双方各种情况,好聚好散吧,这是我的观点,决定在于你。就此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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