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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资产在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清算时候应先支付谁的)

admin1周前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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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共同担保的清偿顺序 民法典
  2. 企业破产,银行抵押贷款和拖欠工人工资,清算时候应先支付谁的
  3. 抵押权和非法集资诈骗债权那个优先
  4. 破产企业的银行抵押贷款是不是优于其他欠款得到偿还
  5.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就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如何清偿
  6. 破产企业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债权人的权益是否优先于股东的权益

共同担保的清偿顺序 民法典

根据《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企业破产,银行抵押贷款和拖欠工人工资,清算时候应先支付谁的

企业破产时,抵押物变现的款项优先清偿银行抵押贷款。

抵押物的变现价值高于银行抵押贷款的部分,作为企业破产财产处理;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低于银行抵押贷款的,未清偿的债务银行可以申报普通债权,工人工资清偿顺序优先于作为普通债权的银行贷款。

举例:某破产企业银行抵押贷款1000万元,抵押物变现价值1200万元,则变更价值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后,剩余的200万元作为企业破产财产处理,用于按规定清偿其他债权;如果抵押物变更价值900万元,则9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后,仍有100万元银行贷款没有归还。对于没有归还的100万元贷款,银行可以申报普通债权,由清算组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按规定作为普通债权按规定程序清偿。这时工人工资的清偿优先于作为普通债权的100万元银行贷款。

企业的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如有余额,按以下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抵押权和非法集资诈骗债权那个优先

清偿顺序:集资参与人的债权优先

题主问的,是指两种人:

第一种非法集资参与人,就是集资平台的参与人。他们听信集资人的承诺,把钱借给集资人或者直接把钱投向集资网络平台,形式诸如民间借贷,如吴英案,孙大午案。他们都是通过借款的形式,向周围亲友、同乡乃至不特定人员借款。这些借钱给吴英、孙大午的人,就是集资参与人,他们的债权就是题主说的非法集资债权。

除了借用民间借贷形式,还有利用投资理财、保本返利等形式吸引投资人参与投资理财。

第二种,就是集资人或集资平台的普通债权人,而且还有担保,这是所有公司都会有的债权人。

比如一个集资平台要运转,要开发网站,打广告,水电费,支付进货费用等。这些集资平台都需要付费,但如果没有付费,比如想很多广告供应商去乐视要债一样,而且乐视还提供了平台的某块资产作为担保,那这些债权人就是普通债权人。(当然,乐视不是非法集资平台)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不存在非法集资诈骗这个罪,一般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清偿顺序:集资参与人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但如果有抵押权担保,则有担保的债权人优先。

分清了这两种债权,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两个权利哪个优先?

答案是:对于集资款,应该退赔给集资参与人。对于集资款之外的公司财产,有抵押权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应该适用如下规定:

法律依据是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就可以指非法集资的投资人)

(三)其他民事债务;(普通债权,水电费等)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破产企业的银行抵押贷款是不是优于其他欠款得到偿还

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分配,债权人的权益优先于股东的权益。

依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及补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如果企业破产时股东出资尚未缴齐,则股东需要缴齐其认缴的全部出资,并以全部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清偿之后,剩余财产才属于股东。

所以,债权人的权益优先于股东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就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如何清偿

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抵押合同是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抵押合同均没有办理登记的,则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按债权比例清偿;

第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这时如果抵押物的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第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并存的抵押权中,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破产企业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债权人的权益是否优先于股东的权益

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分配,债权人的权益优先于股东的权益。

依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及补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如果企业破产时股东出资尚未缴齐,则股东需要缴齐其认缴的全部出资,并以全部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清偿之后,剩余财产才属于股东。

所以,债权人的权益优先于股东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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