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免交房产税的情况有哪些(免交房产税的情况说明)

admin3个月前492

免交房产税的情况有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和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

免交房产税的情况

  免交房产税的情况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

  1.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三、

房产税如何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找法网提醒,房产账面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9d23f909bfcd4d08.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