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是否要补偿受害人,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不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非法拘禁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人身权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1、非法拘禁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人身权利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判决变更为无罪,原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
4.刑讯逼供、殴打或者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殴打或者虐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非法使用武器和警察装备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