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试用期离职当天不给工资怎么办,以及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试用期辞工,公司扣我的工资可以告他吗该怎么办
你好,试用期辞工的话是正常的,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合法权利,公司是不能扣试用期辞职员工的工资。如果你试用期辞工,公司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告,并且一定会拿到被扣的工资。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员工提前3天打辞职报告或者口头辞职就可以,3天之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所以,只要你按照试用期正常的辞职规定去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就没有到你扣你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公司必须结清工资,公司不得克扣员工的工资。所以你试用期辞工公司必须给你结清工资,不能扣你的工资。公司扣工资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3.《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公司无故扣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必须受理并帮助员工解决问题。你试用期辞工,公司扣你的工资,就可以依法到劳动部门投诉公司,要求公司归还被扣的部分工资。
4.你要投诉公司,还得准备一些必要的证据资料。比如劳动合同、考勤、工资条等,如果这些资料属于公司掌握的,你在投诉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这些资料。
总的来说,公司扣你试用期工资是很好告的,因为事情简单、事实清晰,很快就可以处理好,一定要去劳动局告。
二、我在厂里上班,还处在试用期,想辞工,但是主管不给,怎么办
主管没有权利不给你辞职。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工厂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工厂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工厂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工厂办理辞职的手续,工厂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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