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体现在对于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对于复制、摹仿他人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产生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一、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体现在什么地方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如下:
1.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
如何申请驰名商标保护
如下申请驰名商标保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情况,向商标局申请认定保护,商标局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认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
驰名商标保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驰名商标保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