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和张结婚的时候,他们俩都再婚了。我和前夫离婚是因为他前夫有一颗外在的心,张和前妻离婚是因为张有“第三者”。婚前我对他并不了解,直到婚后第14天,一个“第三者”来找我,向我摊牌,我才知道。“第三者”说张为了娶她而与前妻离婚,却没想到半路上杀了我的“程。她叫我赶紧离开张,给她腾地方,不然别怪她没礼貌。她给了我一个月的最后期限,一个月后,她又来了,亲自给我递了一封信。信中描述了她和张曾经的样子,语言污秽不堪,不堪入目。她说她复印了几份这封信,寄给了张和我的公司。后来不出所料,我们单位已经关闭了我的八卦,张的单位领导也为此找张谈过,要求他注意个人形象。一个“第三者”打电话说,一封信只是个东西,如果没有内幕,她会找人“放血”。张对此很担心。我问他怎么办,他说没办法,但是如果真的不行,那我们就走吧。我不能相信他有这样的态度。他手里拿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吗?“第三者”这么霸道的强行离婚,是不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她继续捣乱,我该怎么办?
回答: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自由,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强迫他人离婚,就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当然构成侵犯他人权利。因为干涉的方式不同,所以侵权的程度很重要。从你信中描述的情况来看,“第三方”的行为已不再是“一般干涉”。她不仅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还侵犯他人名誉权,有潜在暴力倾向,其电话中的“放血”就是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她停止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第三者”一意孤行,真的用暴力逼你老公和你离婚,那么她不会触犯民法而是触犯刑法。但由于这类刑事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刑法将其界定为“诉前犯罪”,即刑事自诉案件,其特点是“不重视”,即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会主动追究。只有被干涉者决定起诉人民发展法院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才会立案受理,并对这一行为进行审判。所以,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应该以受害者的身份起诉,这样才能最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