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和侵犯是指哪些行为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提问律师天团#图书被抄袭洗稿,怎么认定侵犯著作权
- 侵权罪一般可以判几年
- 侵犯是指哪些行为
- 侵犯音像著作权是啥
- 侵犯知识产权是刑事案还是民事案
-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 非法经营出版物的量刑标准,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提问律师天团#图书被抄袭洗稿,怎么认定侵犯著作权
洗稿就是抄袭了你的文章,抄袭了你的见解,这个东西很难认定,如果说就单单的将你的文章改改词语,改改句子位置,换点别的说法。那么这样的洗稿是能被发现的,你可以进行维权。
如果说他抄袭了你文章的精神,用自己的话说出来,并自己举例说明。那他就不是洗稿,他是在创作,他是原创。只能说你俩的见解差不多,或者说你俩是知音。那么你寻得知音不应该高兴么?毕竟谁都知道1+1=2。
还是他阅读了你的文章,抄袭了你的见解,但是他又将他自己的见解融入其中,将文章的精神升华。那真是太难能可贵了,这个更不算是洗稿,这个是创新。我们现在还特别提倡这样做,具有创新精神的人很宝贵,因为他们打破了世俗的枷锁。
古人说过,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不要做低级的洗稿者,要去学会创作,更要去学会创新。这样你的路才会走的越来越远。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侵权罪一般可以判几年
目前我国是没有侵权罪这一罪名的,而侵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具体的侵权行为才能确定要判刑多少年的。
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情节严重的,共有四种行为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侵犯是指哪些行为
侵犯指某人或某物的合法权益被其他人非法侵害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妨碍他人人身安全、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等。在法律上,侵犯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并且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犯音像著作权是啥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是刑事案还是民事案
从外延上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比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外延要广。但在我国,基本一致。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还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侵犯指某人或某物的合法权益被其他人非法侵害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妨碍他人人身安全、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等。在法律上,侵犯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并且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法经营出版物的量刑标准,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从《新闻出版署出版物鉴定规则》第二条看,非法出版物分为违禁出版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出版管理条例》中规定了违禁出版物的范围:
第二十五条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六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这也是《出版物管理条例》唯一一处中对于出版物实体内容的禁止性规定,违禁出版物就比较好界定。而狭义上的非法出版物,我只找到《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有相关的规定:
(二)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但从文义上讲,广义上非法出版物应该包括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出版物,比如出版、复制、印刷、发行单位不适格,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等等。
关于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处罚,如果这里的制作特指创作违禁出版物,那只是可能无法取得著作权,并不会受到处罚。而销售行为,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是可以归纳为发行行为的,因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自不待言,针对个人的处罚种类主要是罚款。
但是发行非法出版物也有可能遭受刑事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能涉及的罪名有: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侮辱罪,诽谤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经营罪。
除了非法经营罪,前面罪名的确定都是根据出版物的内容确定的,也就是说内容本身带有违法性,只不过用了发行的方式,甚至都可以就是单纯的”注意规定“,没有司法解释也可以依该罪名处罚。而非法经营罪,针对的是形式上没有获得行政许可,发行合法内容出版物的行为(多提一句,非法经营罪因其空白罪状已经被质疑了十几年),至少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未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销售的出版物本身就是非法出版物,作为个人,发行非法出版物达到以下情况任意之一的:
(一)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三)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就可以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侵犯是指哪些行为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