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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不发工资怎么办(应该怎么处理)

admin1周前66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产假期间不发工资怎么办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公司不给员工发生育津贴,应该怎么处理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公司在孕假期间发了基本工资。生育津贴公司直接没给员工,合法不
  2. 公司不给员工发生育津贴,应该怎么处理
  3. 2021公司不按规定执行陪产假要扣绩效怎么办
  4. 公司在休产假期间不发工资!称最后会统一报生育险后发在卡上,这样对吗
  5. 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年终奖怎么办好
  6. 产假期间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其他岗位补助等不发放,合法吗
  7. 如果休产假期间,公司不给缴纳保险/ 让我全额自己交,怎么办

公司在孕假期间发了基本工资。生育津贴公司直接没给员工,合法不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是不对的,基本工资和生育金两个地方发放,在生育期间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完全正确,你责归单位不对。生育金不是单位发放的,你应该到街道或镇事务受理办理。带好宝宝出身证(医院),双方夫妻身份证,户口簿,你的社保卡,银行账号可以了。

公司不给员工发生育津贴,应该怎么处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还有一个名字叫产假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工资也就是支付了生育津贴。

2021公司不按规定执行陪产假要扣绩效怎么办

不合法。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属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女职工依法生育期间,给予男职工停工照顾配偶的权利,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规定。按各地规定,陪产假期间虽然没有出勤,但是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出勤,应当按照正常出勤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单位按没有出勤扣除绩效工资是不合法的。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

公司在休产假期间不发工资!称最后会统一报生育险后发在卡上,这样对吗

这样是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如何发放?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年终奖怎么办好

女职工休产假,单位不得降低工资和福利待遇,也就相当于女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单位年终奖有明确规定的,将女职工的奖金就应该与其他职工同等对待。

不过,如果单位对年终奖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模糊地表述为,根据单位经营状况、业绩、职工的表现等自主确定是否发放年终奖,这样对于职工来说就麻烦了,就不一定会拿到年终奖。

有人说虽然单位没有明确规定,但以前每年都有年终奖,本年度的能不能参照以前年度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不支持参照以前发放年终奖的做法,不认为形成了惯例。

像你这种情况,单位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而且年终奖本来就是从职工每月工资中提取一定比例构成的,就更应该发了!

所谓产假期间扣社保,单位的理由不成立!

产假期间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其他岗位补助等不发放,合法吗

绝不合法!

首先,我们先看看国家的相关法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谁大家注意,《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津贴,是在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申报员工工资性收入,社保部门依据参保单位真实工资性收入核定缴费基数情况基础上核定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实际计发女职工产假待遇,应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

其次,我们再看看地方规定。这里以北京市政策为例: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综上,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假期间,不论是支付其部分工资,还是发放生育津贴,只要低于其产假前工资,都是违法行为。

如果休产假期间,公司不给缴纳保险/ 让我全额自己交,怎么办

虽然劳动者休产假,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仍然有义务缴交社保,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全额缴交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进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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