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1年,张某和黎某离婚,女儿和黎某住在一起,儿子和张某住在一起今年6月,黎某弟弟告诉她,儿子在殡仪馆火化。出于这个原因,黎某认为他的儿子是两面人,张某应该在他儿子死后通知黎某,这样母亲就可以见他最后一面。张某在没有通知黎某,的情况下火化了他的儿子,这严重侵犯了他母亲的权利。因此,黎某向法院提出上诉。
近日,乐昌市, 广东省人民法院判令张某向前妻黎某,道歉,但驳回黎某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法官说:
庭后,法官表示,虽然张某和黎某已经离婚,但死者仍是双方的儿子。在儿子病情严重的情况下,张某应该通知黎某据了解,张某当时在外打工,儿子得知消息后就去世了,所以很快就火化了。张某应该为他的错误向黎某道歉。由于黎某未能证明张某的行为造成精神损害及其后果,法院不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申请。
相关法律知识:
精神损害赔偿是中国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而确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对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个人权益受到非法侵害而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损害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婚姻家庭专业
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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