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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种植合作社如何做与农民的入股方案?
- 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相关规定
- 村集体和村民入股方式
- 带地入股农民合作社,您愿意吗?
- 土地都以入股形式集中,统一耕种,每村都办厂,以工养农可行吗?
种植合作社如何做与农民的入股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农业部示范章程的规定,农民合作社成员入股合作社,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出资入股和分红。
一、出资形式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成员分类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出资多少,可以把股东分为两类:
一类是“普通股”社员,只入股100到200元,享受合作社的一般性服务,不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
第二类是“发展股”社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真正的股东,可以采取5000---10000元每股的入股方式。此股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发展股成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的真正出资股东。
三、分红方式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分类,普通股成员只享受可分配盈余60%按交易额返还,不参与剩余40%的分红。发展股成员可以参与60%按交易额返还,同时享受40%的按出资额比例返还。
举例说明:
如果合作社有5个成员,其中3个普通股成员,每人出了100元的普通股股金,交易额为每人10000元。2个发展股成员,每人出资10000元,交易额为每人10000元。如果年底的可分配盈余是100万。
则盈余分配办法如下:
3个普通股成员,每人的分红:
A=B=C=100*60%*10000/50000=12万
2个发展股成员,每人的分红:
D=E=100*60%*10000/50000+100*40%*10000/20000=32万
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办理要件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受让申请文件一份;法院裁定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
3、涉及农用地的,需提交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4、涉及集体土地的,需提交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5、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等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6、国土资源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作价出资(入股)项目的批准文件一份;
7、地籍前置调查成果或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8、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9、经确认的土地评估报告;
10、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非自然人的,需有效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或设立组织的有效批文,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有效地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1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约定需提供其他文件(受让方名称变更的,需有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房地产设定他项权利的,需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意见一份)。
三、办理程序
(一)预审前期准备程序
1、申请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申请表》等文件向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窗口进件;
2、土地交易中心审核进件材料,验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收复印件;
3、土地交易中心向土地整理中心、海河处核实是否在收购范围;向土地收购中心核实是否为打捆还账项目或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不良贷款打捆还账的捆外企业;
4、土地交易中心现场查勘有无违章建筑;
5、土地交易中心向申请人出具预审前期准备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落实有关工作;
6、土地交易中心核实申请人落实预审前期准备意见情况,现场复查违章建筑拆迁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7、决定受理的,土地交易中心提出测量、评估条件,受让方委托测量,提供测量成果(含电子文件),受让方委托评估,提供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价确认会确认的评估报告;。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发起人出资成立公司,他们是最初的股东,这种情况下叫出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以财产权置换股权,入股时公司一般已经存在。
土地使用权(and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相关规定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
第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审批,并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有关文件,按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作价授权经营给省属企业的,经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并按本条规定执行。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第三条规定,对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村集体和村民入股方式
村集体和村民的入股方式有,一,村集体入股方式,可以用村集体的厂房设备作价入股,集体现金入股和集体土地入股。
二,村民入股的方式,可以用现金,土地和设备折价入股。凡是股份公司需要的设备都可以作价入股,现金,土地入股是常用的方式。
带地入股农民合作社,您愿意吗?
带地入股农民合作社,本身就是一种生产路子,只要大家愿意,可以自由组合,谁也没拦着,也就是集体生产生活了,由大家想办法,出主意,共同来经营耕作,有利大家来分享,有风险大家一起担。这条路子,可以让那些没有经历过大集体,而且想干大集体的人尝试一下还是可以的,不体验不知道嘛。
土地都以入股形式集中,统一耕种,每村都办厂,以工养农可行吗?
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每村都办厂,生产啥,原材料那里来,产品卖给谁,不要瞎折腾了,农民才过上好日子,折腾不起啊
OK,关于关于土地入股的规定和土地都以入股形式集中,统一耕种,每村都办厂,以工养农可行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