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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机关是否应当举行听证)

admin1周前973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知识,包括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是否应当举行听证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行政许可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2. 委托机关应当将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向社会公告吗
  3. 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是否应当举行听证
  4. 行政机关实施了错误的行政指导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 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6. 下级机关可以起诉上级机关吗
  7.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这是什么经营范围啊

行政许可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三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委托机关应当将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向社会公告吗

行政许可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是否应当举行听证

以下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并向社会公告: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对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广义上和狭义上予以界定,广义的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核、备案等在内的所有行为,范围比较广泛。而狭义的行政许可则只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后者是在制定《行政许可法》时所采用的概念。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是行政机关在管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一种事先控制手段,通常称它为"行政审批"。许可特征:1、行政许可是需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虽然这里将行政许可的主体限定在"行政机关",但是实质上包括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许可针对的是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包括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4、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的活动",这个特定活动的形式极为广泛,但是最终限定在行政许可法允许从事的事项范围内。

行政机关实施了错误的行政指导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违反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则分别构成实体上和程序上的违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许可申请人和被许可人在违反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法定的责任,如果违犯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承担行政、刑事、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首先,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上级机关可以责令修改,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其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改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如果擅自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有权责令予以退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收取费用的,由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予以追缴。行政机关有以上违法行为的,还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许可法还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办理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违法办理行政许可情节严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已构成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罪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借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之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的;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许可收费,数额较大,已构成贪污罪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许可法中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和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也作了规定:一是违法程度较轻者予以行政处罚;二是违法程序较重构成犯罪者予以刑事处罚。

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门规章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因此,可以创设行政许可的是: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

下级机关可以起诉上级机关吗

下级是按照上级文件指导,指使做出的违法行政,是能起诉上级机关的。

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在领导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享有命令、指挥和监督等项权力,有权对下级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决定等行为予以改变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服从、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义务,不得违背或拒绝,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业或业务上的指导与监督关系。在指导关系中,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业务上的指导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命令、指挥权。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究竟应实行垂直领导关系、双重领导关系抑或是指导关系,应根据他们的性质及职权要求等来确定,并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加以规定。

《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可以起诉受行政许可法规范的各类行政行为,还可以起诉事实上具有最终性的过程行为、上级机关批准行为、下级机关初审行为。另外解释增加了两种新的诉讼类型:补偿诉讼和查阅权诉讼。这些内容都明确无误地传达出要求行政审判增强诉权保护力度的信号。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这是什么经营范围啊

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营以及要求获得许可经营的范围可以分为下面几种:

1、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即禁止经营的,如贩卖毒品等违法行为。

2、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即许可主义,如烟草专卖,贩盐等需要经批准才能经营的行业。

3、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准则主义,指设立企业不需要报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即可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授予合法主体的资格

关于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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