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离婚怎么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和夫妻双方要离婚了,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不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吗
-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是孩子不愿意跟男方走,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 离婚想要孩子应该怎么办
- 夫妻双方要离婚了,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想接孩子到自己身边过年,该怎样和男方勾通
-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有规定吗
- 父母离婚后孩子被判给了母亲,父亲还有抚养权吗
不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吗
【法律意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主张不支付抚养费的父母支付抚养费。但不是以夫妻一方名义直接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应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的夫妻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来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是孩子不愿意跟男方走,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这个问题跟我身边认识的一位姐姐遇到的问题一样。这位姐姐跟她老公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她,但是孩子一直是跟爸爸生活的,当然,这个是有原因的,并不是这位姐姐不愿意养孩子,而是因为男方为了跟她离婚而全家“蒸发”,搬离他们原来所在的城市,完全让这位姐姐找不到,而他们的离婚官司也打了好几年(男方一直起诉离婚,但女方一直以死相威胁,所以法院一直不敢判他们离婚,所以一次又一次地进行诉讼)。所以等到法院判决离婚并抚养权归女方的时候,他们的孩子已经8岁了,孩子已经在新的城市习惯了学习、生活,有了自己的朋友,习惯了大城市里的繁华。所以当法院要执行,将孩子带回这位姐姐原来所在的地市里,孩子死活不肯。而这位姐姐因为长期没有跟孩子生活在一起,对孩子也不了解,相互之间也难以交流。所以据我所知,判决已经过去两三年了,但是孩子执行的问题还是没能得到解决。毕竟孩子有自己的意愿,不像物品一样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像题目中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容易得到解决的。
离婚想要孩子应该怎么办
第一,客观从孩子利益角度评估孩子跟你是否更好,避免盲目争夺抚养权;
第二,孩子大了尽量征求孩子意见;
第三,好聚好散,夫妻尽量理性协商一致;
第四,准备充分的能证明自己更适合扶养孩子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夫妻双方要离婚了,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有抚养权和探望权两个问题。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裁判,是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即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归属的裁判会考虑以下因素:
1
男女双方的经济实力,谁更有利于抚养孩子。
2
孩子长期以来的生活环境,一直是由谁照顾孩子较多,也会考虑是爷爷奶奶还是外公外婆照顾的因素。
3
孩子的年龄大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孩子年龄大小对抚养权归属的影响:
(1)孩子不满两周岁
考虑到子女的年龄较小,大部分孩子从出生开始一直由母亲母乳喂养,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远远高于父亲,有的孩子可能一两岁还在喝母乳,所以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但是,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不适宜直接抚养孩子的情形时,或者母亲有抚养能力但是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法院也会判决孩子随父亲生活。
(2)子女满两周岁
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都主张孩子抚养权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综合考虑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
以下几种情形是争夺抚养权中的"加分项”,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满八周岁的,法院在审理时,会找孩子谈话,征求孩子的意见,一般也会尊重孩子愿意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的意见。
不难看出,抚养权归属裁判的唯一出发点就是一切为了孩子。
探望权
我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探望权的法律依据。
探望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负有协助的义务,不得加以阻挠、限制。除非父或母一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并且经司法程序中止,探望权不得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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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想接孩子到自己身边过年,该怎样和男方勾通
所有节日我都不能见我的孩子,男方家长说,节日不让孩子出门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有规定吗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并没有硬性的规定。主要是考虑三个方面,第一方面,孩子的意愿。
第二方面,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条件,看谁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
第三,如果孩子年纪比较小的,一般会考虑给妈妈。所以赌气离婚后孩子归谁应该没有恭硬性规定吧。
父母离婚后孩子被判给了母亲,父亲还有抚养权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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