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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生怀孕了犯法吗(我该怎么办)

admin3个月前875

大家好,17岁女生怀孕了犯法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女儿今年22岁,大三,和男朋友发生了关系,我该怎么办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17岁女生怀孕了犯法吗和女儿今年22岁,大三,和男朋友发生了关系,我该怎么办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直不出门,也不做核酸,是不是犯法

年纪大了,腿脚疼痛,就下不了楼。除给送食品的儿女有接触,没有与其他人接触过。儿女每次核酸检测都做了并都是阴性。我不做核酸又犯了什么罪?

我家姑娘17岁了因为不听话被我用板子打了屁股,我是她爸爸我做的对吗

不对,这个时候的女孩肯定会有羞耻心,你虽然是她的爸爸,但你也是男的吧,本身男打女就不对,她还是你的女儿,你造么,德国打孩子都是犯法的,╯▂╰

女人同性恋,真的好吗

女人同性恋,当然不好。

一,女人同性恋,就会增加中国光棍汉数量。

因为中国人口当中,单身男子太多了,有两个女子同性恋,必定会有两个或若干个男子失去恋爱的机会。

二,女人同性恋,对于她们彼此来说,会错失生育孩子的最佳年龄。因为这是无知的爱好或天真的感情,她们最终会面对现实,选择合适的男子结婚。

三,女人同性恋是对双方父母的伤害。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人一个女儿,有人两个女儿,不论女儿多少。也不论是儿是女,养儿防老是风俗习惯,而养女防老也是一样的,也是必然选择。

如果女儿同性恋,老人就不会有真正的女婿,也不会有孙子,不论孙子,还是外孙,心理上感觉差不多。

不论彼此双方,谁女扮男装,女人就是女人,人们一眼就可以看清楚的,也会使自已的父母感觉女人有了精神病,会挺伤心的。

女性被侵害的时候,拿出避孕套交给罪犯可行吗

女性被侵害的时候,主动拿出避孕套交给罪犯,可以避免意外怀孕,防止感染传播疾病,但是不利于维权和起诉对方。

一个轰动一时的案例

2011年5月17日,年仅26岁的贵州毕节某中学英语老师周某,以及另外几位,被领导要求陪几名相关部门人士喝酒,本身就不怎么喝酒的她,那一天陪别人喝了十多杯酒,酒醉后被当地国土资源所的王某侵害,第2天清醒之后报警,接警后她被告之“戴套不算强奸”,劝她和对方私了,这件事情被周某发到天涯论坛,在网络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后来2011年7月13日,毕节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王忠贵因涉嫌强奸女教师被依法逮捕。而“戴套不算强奸”因为这个事件的特殊性,也被收录至相关百科词条。

关于强奸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根据我的理解,使用药物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或者让对方睡着,用酒把对方灌醉,用刀等工具胁迫对方,捆绑对方,趁对方睡着冒充对方的丈夫等等,凡是不是女方主动愿意,采用非常手段和女方发生关系的,都算是强奸。

主动拿出避孕套不好界定是否自愿

女方在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时候,拿出避孕套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谁也不知道对方是否有传播性的生殖系统疾病,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防止自己意外怀孕,但是由于是主动把避孕套拿给对方,这个过程中可能就明知道自己可能反抗不了,然后就采取了妥协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因此过程可能不会存在,很明显的强迫或者反抗,给人的感觉就是顺从。

在这种情况下就很不好界定受害人到底是出于自愿和对方发生关系,还是受到了对方的胁迫,因为这种事情可能来不及录音录像,也没有其他证人,唯一可以拿来做证据的,就是避孕套和避孕套里面的体液,而如果嫌疑人把这些带走,那么根本找不到证据,证明是被强迫发生关系。而大多数强奸案的发生,都没有用避孕套,事后可以从女方的体内采集男方的体液作为证据。

避孕不是只有安全套,但使用避孕套却是保护自己的手段

其实更多时候可能主动拿出避孕套是为了防止怀孕,但是有的人可能也没有反应过来,或者说有的人只知道有事前避孕药,但是没有想过还有事后紧急避孕药,三天之内有效,从收集证据的角度出发,也是为了防止出现证据不足,我们不应该拿出避孕套,在事后我们也不需要马上洗澡,防止因为冲洗的次数太多,或者在受害人有意识的蹲立让嫌疑人的体液流出体外的情况下,而导致证据消失。当然了,用来擦拭的卫生纸,也可以作为一种证据。

但是主动拿出避孕套来,也是有其好处的,不仅仅是因为实施侵害的嫌疑人,我们不知道他平时的私生活怎么样?也许它本身有生殖系统传播疾病,另外也可以防止怀孕,最最重要的是,我们有的时候遭受侵害,可能不仅仅是身体方面的,这时候有可能还会遭受到性命的侵害,也就是说可能会被对方杀人灭口,当我们主动拿出避孕套去配合对方,选择妥协,也是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一种方式。所以当我们遭受侵害的时候,要不要拿出避孕套,可以自己斟酌一下,看看对方是否表现的残忍或者凶恶,任何情况下,生命安全才是第1位的。

作为父亲因为我十七岁的女儿做错事,扇了她几巴掌,我做错了吗应该怎么处理

谢邀:不论男孩女孩,打骂都不是最佳的教育方式,尤其是青春期的女孩子,身体条件和男孩子异然不同,一旦给孩子吓出什么毛病,这个悔我相信你一辈子都悔不当初。做为父母亲家里的大小事情,夫妻间要经常沟通,经常了解孩子的心事,遇到困难家人合力解决,共度难关。父母的一言一行要给儿女做出榜样,孝敬父母,尊重邻里也是做给孩子们看的。让他们从小就耳渲目染学习怎么做人处事,父母在儿女面前要树立自身的家长权威地位,让他们感觉父母的话就是对的,对父母有一种畏惧感,这种权威地位不是靠棍棒,巴掌能够树立的,对父母的敬畏和尊崇也是父母的样板作用产生的结果。尤其是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情窦初开,对异性好奇感容易早恋,做为家长不能粗暴干涉,甚至棒打鸳鸯,应该耐心疏导,树立孩子先学习后恋爱的信心,把和学习无关的暂时放一放,共同进步才行。所以说题主的做法还真的错了,别不承认,打了闺女你也心疼,还是好好和孩子沟通一下,世上没有记仇的父女,有什么解不开呢?

十六岁男孩强奸女同学,法院调节下八万元和解,对此你怎么看

强奸犯是可以被判缓刑的,但是要求极高。

题主问出这个问题,应该有可能是因为最近“浙大努某某案”引起的。努某某案的判决结果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在被判缓刑的情况下,直白点说就是不用被收监,不需要去监狱坐牢服刑。

同时浙大对该学生的处分仅仅限于留校察看,因此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和讨论度。

对于这个问题,从法律上看,我们可以强奸罪、犯罪的减轻从轻、缓刑适用等方面来分析:

强奸罪的定罪量刑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的规定如下: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在没有其它情形时,如果强奸既遂,量刑是三年起步的。

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形,也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自首、立功、坦白都是大家很熟悉的有助于从轻处罚的情形,也就不进行讨论了。

具体到“努某某案”来看,之所以只被判了1年6个月,很大一个原因是他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于犯罪中止,已经造成损害的,刑法的规定是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最大区别在于停止犯罪的原因在于犯罪分子本人自身原因还是外界原因:举个例子,假如我去强奸A,中途她的朋友B突然来了,我被迫放弃,属于犯罪未遂;但是如果是开灯后觉得太丑了,导致我没有欲望了,不想强奸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可以继续犯罪的,然后我却停止了就属于犯罪中止。

对于该案的具体情况,我们并不清楚,因此也不知道事实是如何的。如果确实属于中止的情况,对应的处罚是可以理解的。

缓刑的适用条件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同样,我们从具体案件浙大努某某案来看,大前提三年以下的情况是满足的。但是缓刑的适用除了大前提外,其它四个条件也是必须同时具备的。引起大家讨论的原因也在于努某是否完全符合适用缓刑的四个条件,特别是第三条、第四条:从网上爆出的信息来看,不能排除再犯罪的可能;作为浙大的一名学生,继续在学校上课是否会对其它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也无法确定。当然,网上的信息现在也不一定准确,可以等事情后续发展来确定。

女儿今年22岁,大三,和男朋友发生了关系,我该怎么办

回答了:女儿今年22岁,大三,和男朋友发生了关系,我该怎么办,儿大不由娘,古老的说诗确实如此,儿女大了有他(她)们的思想理念,有着不同的年代存在的代沟和生活方式,随着年龄的长大,到了二十多岁,需要转入另一个阶段的学习和生活而在慢慢成长。

到了二十多岁的年龄,儿女的从思想和身体上都有着不同的理想和追求,慢慢要走入独立自主生活着,男女在一起必定会有进一步关系的确定,确定后就要选择他(她)们而成家立业的婚姻生活,也是他(她)一辈子的终生大事,现代人的水准有他(她)们自己的衡量,也不用做父辈的操心,可以放心交给他(她)们自己处理,长辈们只是可以参考,不可在中间加以干涉,相信子女们的自我感觉只有他(她)们自己知道,他(她)们都是有文化素质水准的成年人了,放心吧。

不相互在一起了解,就不会知道人品的,父母操心尤其是女儿,就在身边温馨提示要注意的问题,毕竟父母亲都是生活在实践当中的过来人,在身体上提示一下注意的生活佃节就是。

充分相信儿女们的自由选择,他(她)们都是有着高水准而懂得自己想要的生活。(放心吧,不用操心)~~人生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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