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合同不履行了签订终止协议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公司解除合同,不愿支付赔偿金怎么办,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合同不履行了签订终止协议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签订赔偿协议后,对方不按时支付赔偿该怎么办
- 民事执行程序中双方重新达成了相互有权利义务的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 有的人与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在合同未到期时其不想承包了,那农民应该怎么办
- 公司解除合同,不愿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赔偿
- 房东要求解除无固定期租赁合同,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吗有什么建议
-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签订赔偿协议后,对方不按时支付赔偿该怎么办
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协议后,用人单位未按协议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民事执行程序中双方重新达成了相互有权利义务的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民事执行中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未履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有的人与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在合同未到期时其不想承包了,那农民应该怎么办
有的人与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在合同未到期是其不想承包了,那农民应该怎么办?
这种毁约情况应该说不少的,很正常的。因为种种原因,承租农民土地的人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剩余期限的,可以协商取消土地流转合同,应该得到谅解和支持的。就像我地,有不少的土地流转大户,由于这几年在流转土地上面并没有赚到钱,或者感觉收益不划算,就会有转行干别的项目的打算。于是与农民签订的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就不能继续履行下去。
遇到这种无力继续履行合约的情况。农民个体也是要谅解承租人的,很多承租人也是苦不堪言的。比如早些年土地流转承租大户,给农民的租赁金每亩在400元以上。每年的土地收益,再加上各种补贴,还是有利可图的。但近几年收成不好,各种投入成本过高,就不行了。给付完农民的租赁金,有的可能还要倒贴。
当然,承租方和农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也不是说是可以随意毁约或者跑路的。要事先和农民商议,怎么来解除合同的问题。因为这个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是在合法,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那么也要这样的程序来解除。
至于解除合同要不要缴纳违约金什么的,还是算了吧。只要不是恶意解除合同的,都是可以谅解的。解约原因很多,最大的可能就是不赚钱。因此,买卖不成仁义在,强扭的瓜不甜,好聚好散也是好事儿。
解除合同以后农民应该怎么办?自然是收回自己的承包地,要么继续耕种,要么再找人出租。家中无人耕种的,也只有便宜处理或者委托亲友耕种,只要不撂荒弃耕就好。有可以有偿退出或者入股农业合作社的,自然更好。
公司解除合同,不愿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愿支付赔偿金,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你符合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否则,不支付赔偿金就是违法的。一、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情形中,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而不是道听途说、主观臆断。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依法支付赔偿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并支付补偿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情形中,需要有培训或者调岗的书面证据,而不是企业随意解除。
三、企业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的,经过裁员申报程序并提前30日公开通知,需要依法支付补偿金。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故本文题中,如果企业没有有效证据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金。
六、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却不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在跟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请仲裁,仲裁不服的,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建议题主根据我所列举的法条规定,查看自己是否符合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不符合,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我文中所述,申请赔偿金。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我是晶,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请关注我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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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1日·江苏力挽律师事务所律师
关注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相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缺乏相应的劳动法律知识,总以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一份铁饭碗。其实并不是这个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无确定终止的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确定。一般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建立的一种相对稳定并且长远的劳动关系,双方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确定的义务。由于法律赋予劳动者有提前辞职的权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质上使得用人单位失去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下到期不续约,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当然,并不是用人单位解除所有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需要进行赔偿,必须符合特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赔偿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有关单位因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实施裁员。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4、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怎么赔偿?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2、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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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要求解除无固定期租赁合同,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吗有什么建议
无固定期租聘合同是什么?很显然那就是在你合同租金以外的时间。既然是合同以外,既然是已经不受合同保护,那么无论是承租人与被承租人,二者是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的,这有什么问题吗。
作为被租户在这期间之后,你若不想继续租用不再续约,那么房东也拦不住你。
同理作为房东合同期间一到,解除租凭合同,同样也是合情合理,这有什么违法索赔之说?除非在这之前你们有着事先的约定。
当然如果你在此期间若是投了资,花了很多精力和财力对房屋进行维修装修,那就不大一样了,那么房东在解除你今后租聘上就应该慎重考虑。虽然你也是没有续租,没有签约,但毕竟你的行为已经告诉他你在此应该是要久租的。
如此房东要是只以你没签合约为由,不与你商量就解除你的租聘合同,那么就显得房东是很不仗义的了。
不过我想这个你也应该事先跟房东有所沟通才是,因为房子必定不是你的,必定是你租来的房屋,一个[租]字已经代表了一切,更何况是[无固定的租聘],无保障的租金,我看房东解除你的租聘也是合情合理的,也未尝不可。
不同观点见解,欢迎与白雪姐姐共同探讨。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听您的口气,关于补偿费的给付在您的手里应有有效的依据,问题只在于给付的时间问题。
多次看到类似的新闻,这些无良公司太可鄙!
不知您所在地是否有帮助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若没有,可找当地有心的律师提供帮助意见),你可咨询他们,请他们帮你向公司出具关于依法及时、限时给付补偿费的函;内容还要包括若不再限时履行,牵涉到利息和误工费赔偿的内容。你是有理一方,万一不行,就打官司,法院肯定会走依法调解的程序。
我是公司安环部门的,为了一个市级安全职能部门的无理上十万的罚款,说了多少道理没用,最后不惜冒得罪穿小鞋的风险,一纸律师说明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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