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居住权通过什么方式设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居住权可以以什么方式设立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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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可以以什么方式设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
房子怎么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如下: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居住权人应当召集遗嘱人的全体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书面确认遗嘱是否为生效的遗嘱,然后持该份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如果房主的继承人也需要办理继承登记,您可与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共同申请;
3、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生效法律文书也是居住权设立的一种方式,如果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居住权,居住权人可单方申请。
居住权怎样产生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