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行政诉讼二审期限是多久,二审高院行政上诉后多久开庭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期限
- 二审高院行政上诉后多久开庭
- 二审超过六个月异议人可以申请重审
- 行政诉讼案过六个月没出判决书咋办
- 我是行政诉讼案,一审败诉后,二审已上诉,二审法院已收了诉
- 行政诉讼终审后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规定的期限多久
- 行政官司二审如何翻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期限
由此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在四十五日内审理。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6个月。第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可以上诉。二审审理期限是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否则,是对当事人上诉权的剥夺。
二审高院行政上诉后多久开庭
一、一般行政诉讼二审立案后多久开庭?
行政诉讼二审立案后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二、行政诉讼具有哪些特征?
我国的行政诉讼主要具有如下特征:
(一)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
(二)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被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及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被告只能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组织。
三、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事实上,行政诉讼一审立案后开庭的时间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二审的时候开庭的时间也是由人民法院安排的,但法院会在开庭之前通知当事人。根据规定,行政诉讼活动中,二审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二审超过六个月异议人可以申请重审
就根据你的问题,你好好看看我下面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判决之后过了六个月如何申请再审
如果申请再审,适用旧法。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您已过申请再审的诉讼时效。
但是,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相关知识
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其"非常程序"属性,是就其与普通救济程序的区别而言的,因为再审程序只能用于例外情况的救济,而不能像普通救济程序那样被频繁启用。古罗马的"一事不二理"原则,对既判力的维护和司法权威的张扬达到极致,因而那个时候对已决案件进行复审是不允许的。
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要在同一案件上重复投入司法资源,这似乎与效益原则不符,但是从公正的角度看,这又是为公正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消除一审、普通上诉审中程序错误因素和裁判者的过错因素,是减小这一代价的必由之路。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对审判结果不满意,如果我们真是正义的一方,我们是有理由申请再审的。但我想要说的前提是我们真的正确,所以在提起再审之前一定要好好的思考。
行政诉讼案过六个月没出判决书咋办
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二审案件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法院在此期限内迟迟不下判决或者已超审限,你可以直接去找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去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级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督促他们按审限下判。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我是行政诉讼案,一审败诉后,二审已上诉,二审法院已收了诉
你好,一审判决最后会写明上诉法院的,上诉状如果没有在上诉期间交到一审法院或者二审法院那里的,一审判决生效,是超过上诉期限的。
行政诉讼终审后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规定的期限多久
不要太偏见。我的行政上官司己赢终审了,我觉得尽管法院存在一定怠于立案行为,但立了案又输了可能是有法律和证据方面的原因
行政官司二审如何翻案
大家都知道诉讼打官司中一审是最重要的,不管出于什么角度一审认定的事实、判决结果,到二审都是很难推翻的。二审法官面对可能改判的案件并不一定都会直接改判,可能会多次劝说你调解结案、可能会通知一审法官,让一审法官劝说你调解。因为二审法官改判不仅会影响一审法官的结案正确率,一个案件改判可能还需要上报庭长、审委会,流程繁杂、时间较长。而且二审是终审判决,当事人针对二审只能申请再审,再审不受理、没翻案还好,如果再审翻案了,二审法官所受到的追责更加严重,国家不也出台了案件终身责任制么。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想在二审翻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也并不是没有操作空间,律师来告诉你在拿到一审判决后怎么做更有利于翻案。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诉状
这一条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如果没有上诉二审都没有那就肯定不会存在翻案了。
仔细梳理一审诉讼中的流程
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如果发现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可以发回重审。我们学法的经常讲,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所以在实务中,一旦二审发现一审程序有误,极有可能发回重审,我们就又有了再一次接受一审审理的机会。
程序方面主要包括:
1、法院是否给与了足够的举证期限:普通程序不得少于15天举证期限;
2、缺席判决或者无法送达起诉材料的案件是否完全履行了公告送达流程;
3、实际开庭法官不是判决书或者传票送达上留名字的法官;
4、开庭没有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5、先裁决后取证;
6、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
在刑事案件中还有:
7、超时限询问查证,刑讯逼供;
8、非法搜查;
9、钓鱼取证;
10、只有一名执法人员调查取得的证据;
11、执法人员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
12、采取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且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3、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
仔细阅览判决书内容,核查有无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
在判决中一般法官都会在判决最后追加一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也就表明法官对于判决没有说到诉讼请求也处理了,处理意见是驳回,这一点一般法官都不会犯错。
但是如果一个案子原被告过多的时候,法官案件积压多、书写判决压力大,极有可能出现遗漏当事人的情况,尤其是在案件中不重要的第三人,很有可能没有写进判决书中。这时候我们就可以以这一点向二审法院提出要求——发回重审。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这种情况主要看二审代理律师是否能够把二审法官说服,操作难度比较高,需要专业律师仔细研读分析一审判决中的“本院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找到其中的纰漏才有可能发回重审。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