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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超过20年还可以起诉(但又没有钺去法院起诉怎么办)

admin6天前766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土地纠纷超过20年还可以起诉,以及对镇政府的土地纠纷裁定处理不服,但又没有钺去法院起诉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土地纠纷应该找哪里来帮助解决呢
  2. 土地与村委会有争议,无法确权,2018年以后还能再确权吗
  3. 因土地纠纷堵车堵门堵路公安机关会抓人吗
  4. 土地问题去哪里投诉
  5. 农村土地纠纷怎样处理
  6. 对镇政府的土地纠纷裁定处理不服,但又没有钺去法院起诉怎么办
  7. 承包地借给别人20年后不归还,借地作为己用,土地确权证在出借人那里,怎么要回

土地纠纷应该找哪里来帮助解决呢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在农村,土地就是农民的”家产”,人人都非常重视,可以说自己的一分一毫都不想损失或被占有。正因为如此,农村的土地纠纷多,有些纠纷可以在双方协商下解决,有些纠纷解决起来还很麻烦。

前段时间,阿丽所驻村刚好有一起土地纠纷,也参与了处理,所以对农村的土地纠纷解决方法较为了解。

那么出现土地纠纷应该找哪些部门来解决呢?1、找村两委解决

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双方协商不了,首先可以找村两委,村两委中的主任或书记会根据实际情况,到地到户出面调解。

2、向当地乡镇部门反应

如果村两委会调解不了,那就需要向当地政府部门反应。具体可以向自己村所在的片区领导反应,片区领导自己或委派民事调解人员到地查看地块,根据纠纷所在,查明原委,客观调解。

3、向法院起诉

如果经村两委会、乡镇部门两级调解,还是没办法解决土地纠纷,那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公开评判,解决土地纠纷。

总结:农村土地纠纷,双方能自行协商的,最好就地解决,解决不了,可找村两委、乡镇部门调解,如果村镇两级都解决不了,那就只能经经公经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了。

我是村阿丽,欢迎大家关注!

土地与村委会有争议,无法确权,2018年以后还能再确权吗

土地与村委会有争议,无法确权,2018年以后还可以确权吗?

首先,明确的是争议不解决,是不会确权的。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对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国家政策文件和标准均有相应的规定。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经发[2009]8号)指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未确定或有争议的,暂不列入登记范围”;

《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要求:“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这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第19号)明确指出:“入户权属调查过程中,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调查规程)指出:“对于有边界争议的承包地块,应先解决争议后再进行调查。其他非边界争议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承包地块调查,同时在附录C‘调查记事’栏中对争议情况予以注明”。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①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②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③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到纷;

④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⑤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从规则层面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从正反两方面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受案范围特定化,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截有法可依。但是,结合实践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与农民权益保障需求之间尚存在一定差距。从应用角度而言,应根据农地征收补偿纠纷的不同类型将特定类型的农地征收补偿纠纷纳入仲裁的受案范围。同时,应当将村民资格纠纷作为一类独立的受案案由加以规定。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明确指出:“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钟裁的一般程序,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其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9个流程环节:准备工作、权属调查、纠纷调处、审核公示、完善合同、建立数据库与登记业务系统、建立登记簿、颁发权证、资料归档。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中,权属调查和纠纷调处之间、纠纷调处和审核公示之间、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与建立登记簿之间的工作不是先后关系,而是有一定的交叉,在权属调查和审核公示阶段均有纠纷调处的内容,权属调查阶段要进行纠纷调处,在审核公示阶段还要进行纠纷调处。权属调查和审核公示是出现纠纷和异议最多的2个环节,所以不论何时,只有纠纷解决了,才会确权颁证。

因土地纠纷堵车堵门堵路公安机关会抓人吗

这分两点,土地纠纷公安是不介入,也不会管的,但是堵车堵门,这个就属于公安管了,这是违法行为,当然是会抓人的,土地纠纷该去法院起诉去法院,堵车堵门影响社会治安,违反治安处罚法,不管因为何种理由,这都是违法行为,只要对方报警,必抓无疑,要学会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土地问题去哪里投诉

土地国家有专门的法律管着。谁违浩了可举报给土地管理部门,也可向政府举报。从县级一直可举报到中央。

农村土地纠纷怎样处理

农村的土地纠纷虽然不是太多,但发生的频率还是很高的,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好,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酿成群体事件,因此需要及时调处。那么该如何正确化解呢?

土地纠纷调处的原则

土地纠纷调处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双方诉求,平衡双方利益的基本原则,查事实、摆依据、讲道理、明是非、晓利害、促和解,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去伪存真寻找依据,明晰双方利害关系,耐心说服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土地纠纷调处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快刀斩乱麻,越快越好,将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一般是个人之间先行协商,需要上级介入调处的一般是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的原则,逐级调处消化,确实不能调处的再申请上一级组织介入调处。

最终不能达成协调的由乡镇政府依法裁决,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既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以后调处程序终结,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土地纠纷调处的办法

土地纠纷调处的办法属于基层工作经验,一般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调处会得心应手,顺利解决的概念较高。首先要准确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将相关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其次深入了解纠纷原委,双方诉求事实依据,并明辨是非,去伪存真,掌握可令对方信服的事实依据;最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双方责权利,以及不能妥善解决的后果,抓住双方理性的弱点,促使双方理性让步,达成一致意见,顺利完成调处。

以上是本人长期从事纠纷调处方面的一点心得体会,还请业内人士批评指正,共同提高!

对镇政府的土地纠纷裁定处理不服,但又没有钺去法院起诉怎么办

那不是裁定,只不过是镇政府人员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给出的一个依法处理的结果,但是仅供参考,如果镇政府人员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就要上报县政府国土局。

国土局是执行土地法以及其他政策的法定机关,能够做出处理处罚决定。一块土地政府依法只能给一个家庭,其他家庭轻了是故意捣乱,派出所可以解决处理,重了形成侵占事实就是违法占地,国土局可以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处理处罚

承包地借给别人20年后不归还,借地作为己用,土地确权证在出借人那里,怎么要回

谢邀!奇了怪?这世界之大,怪事也多。一,借地20年,不归还,理由是什么?土地确权证书,有在他人手上,更是离谱。二,我不明白,借地给他20年,中间是什么关系?有契约吗?当年借地村上即发包方知情吗?三,而今,不归还,还有确权证书,借地在前,确权在后,现确权证书上署名是谁?受借人,怎么拿到确权证书?由上,看了提问给人感觉有些乱,双方之间是什么关系,让人捉摸不透象在雾中。我建议,先厘清纠缠,把事说明,若不懂,可向当地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咨询,问诊。

关于本次土地纠纷超过20年还可以起诉和对镇政府的土地纠纷裁定处理不服,但又没有钺去法院起诉怎么办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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