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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多长时间生效(起诉离婚不久又撤诉是什么意思)

admin3个月前559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起诉离婚多长时间生效,以及起诉离婚不久又撤诉是什么意思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子女,离婚后,过户房产有时间规定吗
  2. 民政局协议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应
  3. 已经起诉离婚,现在对方同意协议离婚.需要先撤诉吗
  4. 离婚冷静期,是好事还是坏事值不值得执行
  5. 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第二次起诉最快多久就判离婚了
  6. 双方签了,离婚协议2年后还有效吗
  7. 起诉离婚不久又撤诉是什么意思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子女,离婚后,过户房产有时间规定吗

夫妻离婚,约定把房产过户给子女,一般应当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过户的时间,如果离婚时子女还小,可以约定子女满18周岁时过户,如果离婚时子女已成年且符合过户条件,可以约定离婚后即行过户。

如果离婚协议没约定过户时间,只要子女满足过户条件,可以随时要求过户,如果父母有任何一方拖延不办,子女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夫妻离婚时把共同所有或一方单独所有的房了约定归子女所有,实务中比较常见,这是对子女的一种赠与行为,且这种赠与行为因为是夫妻离婚的条件之一,所以一旦约定,不可撤销。

我前几天接到一个咨询,就是这方面的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一套价值120万的房子归三岁的孩子所有,待孩子成年时过户。可,后来当爹的把房子抵押贷款,然后贷款还不上了。当妈的就着急了,怎么办?

答案是,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只对内有效,不能对抗案外人,这房子被孩他爹抵押还债,娘儿俩干瞪眼。如果这当爹的以后能赚出来还可以还给儿子,如果赚不出来,能奈他何?

这就是房子不过户的风险。本律师建议,如果离婚时房子约定给孩子所有暂时又不能过户,可以把房子写在夫妻双方名下,以便互相制约。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已开通头条圈子,欢迎各位条友光临。

民政局协议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应

2018年新《婚姻法》若干规定,我是这样学习与理解,本人就学习婚姻法发表个人观点。首先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手续就有效。因为民政局他是代表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签发的离婚证代表政府。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达到的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的。

其次,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撒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当受理。法院在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肋伯等情形的,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离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形下达成的协议,男方不再给女方重新分配财产。

根据2018年新婚姻法解释,房子、不动产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一方所有,不再进行分割或以货币形式补贴。

你们协议离婚,符合新婚姻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解释。

附:新婚姻法部分解释。

已经起诉离婚,现在对方同意协议离婚.需要先撤诉吗

谢邀。可以撤诉。但撤诉不见得是最优解决方案,必须综合慎重考虑。你可以有两种选择:

一是达成离婚协议,联系法官,让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要知道民事调解书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的,具有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无法比拟的优势。这种方案,无需撤诉。

二是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后,再联系法官办理撤诉。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对方在你撤诉后反悔不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提醒你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达成离婚协议就撤诉。因为达成离婚协议,即使双方都签了字,该协议还是未生效的,如果对方此时反悔不去办理协议离婚登记,你可能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

离婚冷静期,是好事还是坏事值不值得执行

我认为是好事,值得执行。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法律意义上的“冷静期”,比我们婚姻中双方自己所称的冷静,更具有约束力,更能让双方反思当初结婚的意义所在。结婚是一种契约,而离婚是契约的解除,设立离婚冷静期从法律层面上去延长这种契约,很像西方的“契约精神”,让人们非常崇敬。

②很多人认为既然双方提出离婚,也不是头脑发热,肯定也经过深思熟虑,这个不假,但是当两个人办理离婚手续,走进民政局,到双方走出来的时间,加起来总共也就是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这是非常短暂的,也就真正意义上契约的解除是非常迅速的,会让那些还没有结婚的人认为婚姻这种契约关系的解除太随意,这会成为他们考虑离婚的隐形因素。

③现在社会物质发达,节奏很快,思想也开放很多,人们更多的喜欢追求自由,离婚率越来越高,是一种不正社会风气,也是国人思想境界,内在涵养的一种丧失,离婚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只是在逃避问题。

所以当前需要设立离婚冷静期,让双方能够认真考虑,认真对待当初两个人走在一起的初心,是值得执行的。

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第二次起诉最快多久就判离婚了

如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你是原告,那么你第二次作为原先可以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日起六个月后.

你第一次起诉时,你丈夫的判决书是公告送达的,是吗?

如果是的话,就应该是9月份。

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再次提起离婚。

那么上面的判决,到底是什么时候生效的呢?如果原告到2005年2月才拿到判决书呢?其起算时间是2005年2月吗?

你问一下法院判决的生效时间就可以知道了

干吗一定要离呢?

如果是公告送达的,那可能就是2005年2月了

双方签了,离婚协议2年后还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

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

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

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起诉离婚不久又撤诉是什么意思

起诉离婚不久又撤诉是当事人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起诉离婚后不久因某种原因又撤回起诉,如当事人夫妻和好,自己不想离婚了等。撤诉是当事人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离婚诉讼当事人撤诉后,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行起诉。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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