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材料的一些知识点,和起诉离婚,没有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怎么办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谢谢!
- 向法院起诉离婚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 起诉离婚,没有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怎么办
- 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要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信息:1、三份起诉状;2、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夫妻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起诉时只需提供复印件)。起诉时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地民政局出具《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要分割房产,应提供分割房产的相关信息;5、如果有孩子,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常住户口卡和社区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需携带材料:起诉书、身份证、证据材料。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2、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证明。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短信、分居情况、出轨情况等证据4、涉及子女抚养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5、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银行流水6、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以上就是需要提供的几类证据,当然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具体整理、搜集证据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分类搜集与整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谢谢!
第一: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到法院进行立案。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第二: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第三: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1、起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诉讼状,需要提交两份,如果有财产纠纷,可以提交财产的证据,如果有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向法院起诉离婚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一、离婚起诉状两份。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起诉离婚,没有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怎么办
起诉离婚是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的。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基本流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起诉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如果婚姻涉及到子女抚养的问题,还要带着子女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然后由原告携带以上资料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的资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
5、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
6、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7、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
8、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有以下材料:
一、起诉状3份,需要写明原、被告的姓名、出生年月、住址等的基本信息,离婚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二、结婚证原件或者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三、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网-【法官说法】---起诉离婚,都需要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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