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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死刑,缓期2年执行。2年后有没有真的执行死刑了的?
- “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是2年以后再执行枪决吗?
- 罪犯已执行死刑能否重审
- 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 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由哪级人民法院核准
- 秦鹏执行死刑没有
- 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在这两年期间,犯人是在什么地方执行呀还在社会上吗像正常人一人工作
死刑,缓期2年执行。2年后有没有真的执行死刑了的?
22岁那年夏天,正在啤酒厂上班的我被车间主任叫了出去,外面站着两个中年人,问了我名字后就亮了一下他们的证件,随后又从侧边过来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押向了外面的面包车。
对,不是警车,可能是为了隐蔽性吧!来到刑警中队后还没等审讯我就交代了自己所有的事……这一天终于来了。旁边警员快速的记录着,给我看了确认无误后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人都快搞成神经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自以为躲在工厂谁也不知道,后来得知,便衣们早就知道了我的动向,为了吊出我身后的大鱼一直没有收网而已。
其中一位副队长给我点了一份盒饭,吃完了戴着手铐上了个厕所之后就被警车送到了“市一看”,交接完手续后就被关进了31号监室,这是一个“过渡监室”,新人必须在这里经过调教然后再次分配监室。
这里的调教无非就是学习看守所监规制度,当年是有58章规章制度的,就算是文盲也必须背会。除非是哑巴就不用背,当然,哪里会有那么多哑巴呢?
进来的时候晚饭时间刚过,我心里不由有些感谢那个给我买饭的副队长了。抬头看去号子里面有九个人,衣服虽然是名牌但都是破的,拉链和暗扣都被卸掉了,和我一样,提着裤子打着赤脚。
看这阵势大部人分没来几天,只有最靠近门口的三人穿的布鞋运动服。搞定他们自己就不会吃亏了,我已经在防范他们三人了,我其实不想在这里惹事,但他们想给我下马威,我怎么可能会服气呢!
其中一人开口叫我蹲在角落的马桶旁边,我假装没听见,走近让他再说一遍。他们估计也是老油条,知道我不对劲,二话不说就对我动手了,看守听到动静马上赶过来制止了。鼻青脸肿的双方都有轻微伤。
就这样我被换到了另外一个号子,看守交代,再惹事就给你上门板镣铐,就是一块大木板,成大字型把手脚都拷在上面,动弹不得。我满口答应着被推进了这个号子。
踉跄着停住脚步,顿时感觉这里死气沉沉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神都很暗淡,毫无光彩。算上我一共11个人,通铺最里面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是晚上,按规定应该是休息时间,其他人都躺着靠着,他却坐着在看书。
他脸色惨白,双手戴着手铐,连着一根铁链子,铁链子还连着脚镣。整个手铐脚镣都缠满着白布条,应该是为了防止摩伤皮肤的。思索间看守打开了一扇碗口大的铁窗,让我们马上睡觉,不准交头接耳。
第二天早上点完名吃过早餐就和他们聊上了,这个是重刑犯监室,一个死缓,三个无期,还有几个都是大案子还没判下来,当然,死缓和无期的那几位还在上上诉中,所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
因为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案情,没人花心思去整别人,所以这个号子是和谐的。那位戴手铐脚镣的姓谢,是个厨师,因为人命官司被判了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多了。
捡回一条命的小谢自认为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怂恿下提出了上诉。《刑法》里面有规定,对于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原则上上诉是不加刑的,最多维持原判。
小谢就是因为打着这些小算盘,最后上诉被加刑了。本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可以改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两年后表现良好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死缓和无期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计入刑法时间。
那么加上以后的减刑机会,他最多坐满18年就可以出来了。
死缓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加成了死刑,他问看守民警怎么会这样呢,不是上诉不加刑的吗?然而,他上诉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未破的大案,本应该是检举有功的,就是不采纳也不应该加刑吧。
发回重新审理后才知道,这几起大案每起都有小谢的参与,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杀不已平民愤。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看守所待了两年是什么感受,一天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
小谢还有一次机会,那就是申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进入这个重刑犯号子时,小谢的申诉书已经递上去3个月了,难怪他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看法律方面的书和案列。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也越来越烦躁,我们这10个人24小时都盯着他,当然不是怕他跑了,而是怕他自杀。连睡觉都轮流值班看着他,一刻也没有停。他的申诉能起到作用吗?他能否自救?
又过去了四个月,他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零7个月了,脸色更加的惨白了,像那白色的墙面一样。也更加的沉默寡言,不再和我们说一句话。
一天早上,号子的铁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按照惯例,这应该是今天的管教进来点名然后丢一包烟进来给我们抽的。门开了却没有看见人,我们也不敢靠近铁门去张望。。
正在疑惑间,进来了三个头戴钢盔大墨镜,肩挎长枪的武警。右手臂戴着黄色的袖章,上面写着两个字“执法”,我一下子就胆怯的。
在外面经常听人说那个年代犯人不听话,会有武警进来揍人的,但是我们没有打架闹事啊,会不会是搞错了。正想着,他们向我走了过来。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却不敢说话,其中一位正打算伸手拉我的时候,他看了下我的脚。停住了,接着快步走向了号子最里面的死刑犯,两人一左一右把小谢架了起来,还有一位武警在后面警戒。
快速的拖着小谢向铁门外走去,那一刻我看向了小谢,他惨白的脸一瞬间变红了像喝酒了一样,接着一瞬间又变白了。头耷拉在肩膀上,双脚离地被架了出去。
铁门从外面被重新关上了,只听见走廊上铁链快速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这一刻,我们剩下的人明白了,这是申诉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执行死刑……
晚上,两大桶红烧肉送进来了,这是为了表彰我们这段时间的得力监控,没有发生自残自杀行为,顺利的让死刑犯去接受了枪决。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吃不下去……
总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就是留了你一命,只要两年内不再重新犯罪就可以改判无期,接着是有期徒刑二十年。这里的不再重新犯罪比外面门槛低些。比如外面打架斗殴达到轻伤及以上才会被判刑。
可能你偷别人东西,把对方头打破了,牙齿打掉了。在缓刑两年的考察期内,这些事件可能会让你执行死刑。不过大部分人应该没有这么傻,为了活命,什么都可以忍的。
我讲述的只是个例,原则上上诉不加刑,小谢属于是检举自己了,等于是罪上加罪数罪并罚了。
“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是2年以后再执行枪决吗?
死刑犯通常直接从看守所就拉去了刑场,死缓犯的话都被投进了监狱。我见过一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小伙,缓了连半年都没有就吃了枪子。
这小伙子是因为杀害了自己的女朋友而被逮捕,一般说来只要是和感情相关的事量刑上都会有一定的酌情考虑,最终这小伙子被判了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他之所以伤害了自己的女朋友是他发现女友“出轨”了,可后来他才发现全都是误会,只是普通的单位聚会并不是所谓的情人私会,这一下子给他很大打击。
他觉得对不起女朋友,也觉得活着没啥意思,然后就劫持了另一名罪犯,最后因为在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经过最高法核准执行了死刑。
其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不是说两年后再执行死刑,而是设置了一个两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这两年里可能有以下几种结果。
第一,死缓两年期间在监狱中遵规守纪,积极表现,重点是没有其他故意犯罪行为,确有悔改表现直到考验期结束,这样的话经监狱上报、检察院审核后,可以由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
第二,死缓期间依旧为非作恶,不服从管教,不认真劳动,甚至有伤害他人等故意犯罪行为,那就只好送他一路,经最高法核准后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两年其实是一个考验期,并不是说两年后肯定就会执行。
当然,如果自己作死的话,用不了两年就能吃了枪子。
另一方面讲,只要好好表现,即使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有可能改判无期、有期,坐个三十年左右还有机会出来。
法律给了一个活命的机会,珍不珍惜就看自己的了。
罪犯已执行死刑能否重审
1,能。
2,有错必纠是我国的刑事司法原则,因此,虽然罪犯已执行死刑,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判决却有错误,或者真正的罪犯被抓获,案件是可以重审的。近些年,各地法院已经纠正了一些方面的冤假错案,其中不乏罪犯已经执行死刑的。
3,所以罪犯已执行死刑能重审。
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所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实际上是对于那些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又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作出的一种判决。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考验期为两年,两年后如何处理,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两年考验期内认罪伏法,积极改造,没有新的犯罪,两年期满监狱会将减刑意见报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情况属实的话,会减为无期徒刑。这种情况占总数的95%以上。
第二种情况,如果两年考验期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以下几种情形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a、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b、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c、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d、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e、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f、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g、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其中,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第三种情况,两年考验期内,如果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种情况非常少见。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越狱事件中的罪犯董佳继。
该犯1999年因犯盗窃罪被山西省大同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他又先后在大同、凉城、集宁盗窃20起,抢劫3起,涉案金额约35万元。2003年12月20日,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翌年5月8日,董佳继被投送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关押。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四犯杀害了当班民警兰某某,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三道关卡,被值班民警的怀疑时将其打伤,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同年10月20日,4名逃犯一人遭警方毙命,3人遭捕。法院次年7月,一审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维持原判。2010年9月28日三犯被执行死刑。
第四种情况,对于故意犯罪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未执行死刑的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相比,实际上等于加刑两到三年。
第五种情况,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的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说,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99%是不会被真正判处死刑的,除非他自己不想活了,在两年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由哪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刑执行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核准,无需上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第一百九十九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零一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秦鹏执行死刑没有
秦鹏,已经于2018年7月7号被执行死刑。秦鹏原山西省夏县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7年12月31日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由于在服刑期间盗窃他人物品,重新涉及犯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意其被执行死刑,于2018年7月7号被押赴刑场枪决。
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在这两年期间,犯人是在什么地方执行呀还在社会上吗像正常人一人工作
法律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OK,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哪执行和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在这两年期间,犯人是在什么地方执行呀还在社会上吗像正常人一人工作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