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呢(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封银行账号的法律条文)

admin3个月前495

很多朋友对于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呢和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封银行账号的法律条文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有哪几种
  2. 民法典最新欠债执行规定
  3. 终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4. 终本案件是什么意思,是已经撤诉还是已执行
  5. 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法院不追究责任了吗
  6. 执行人不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过长法院会怎么办
  7. 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封银行账号的法律条文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有哪几种

有两种。分别如下:

一、执结结案与和解案

执结是最圆满最彻底的结案方式,也是执行工作追求的理想状态,它包括全部履行和实际履行一部分但权利人明确放弃了其余部分权利,不需要再履行的部分履行等两种方式。

和解的具体含义在《执行规定》中指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它强调履行完毕。

二、终结执行与保留债权,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是在执行中出现特殊情况或者法定事由,虽然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也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保留债权、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为基础,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具有法律效力,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的一种结案方式。

终结执行是在执行中出现特殊情况或者法定事由,虽然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也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民法典最新欠债执行规定

民法典关于欠债不还的最新规定:

1、债务人应该在有限期限内还清自己的债务。

2、债务诉讼的有效时效为三年,过期之后人民法院不再进行法律保护。

3、与债权人协商之后可以分期偿还。

4、法院判决后,义务人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会构成犯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终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终本案件是什么意思,是已经撤诉还是已执行

终本案件不是撤诉,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根据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大致可以分为无财产可供执行和有财产可供执行两类。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具体是指经过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仅发现部分财产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得到实现的案件类型。

对于这类案件,无论采取什么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是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无法避免的客观存在。本质上属于当事人应当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这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就是所谓的终本案件,即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4、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法院不追究责任了吗

执行终结就是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如已经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执行完毕等情况,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执行人不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过长法院会怎么办

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有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的,代表你自愿放弃了你的权利。即使你在过了申请期间后再去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申请期间时效提出异议的话,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话也会裁定不予受理执行的。所以面对自己的权益要懂得合法有效的去维护,避免无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封银行账号的法律条文

1、不能因为再审获得立案,下达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就可以直接解封。

2、因为申请查封是基于对方的申请而查封的,需要对方的同意。

3、您要想解封,前提是需要对方的同意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你要看对方查封是否过期限没有,是否续封等情况。

4、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OK,关于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呢和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封银行账号的法律条文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7c19f999dbc772d5.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